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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信息泄露者何以逍遥法外 "情节严重"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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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泄露者何以逍遥法外 "情节严重"如何界定?
发表日期: 2016/9/18 8:21:29 阅读次数: 581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你家孩子今年上高一,数学成绩不好,我们有一对一的辅导班。”开学不到两周,各种社会培训机构却“捷足先登”纷纷发来辅导计划……近日,频繁接到类似的电话,让兰州很多家长感到十分担忧。

  家长将接听内容放在微信群里交流发现,这些培训机构不仅熟知学生所在学校、年级、学生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甚至能直接报出家庭住址,直言“辅导班离你家多少米”。

  面对几乎“全线失守”的家庭信息,一些家长拨打110或向当地警方咨询。但得到的答复却往往是,学生家庭信息遭遇泄露是肯定的,但需构成“情节严重”才能立案调查。

  对此,很多家长质疑,怎样才算“情节严重”?他们呼吁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堵住学生个人隐私保护的暗门。

  守住公民信息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8月中旬,兰州市公安局向社会通报了两起近乎相同的针对学生的“虚构绑架电话诈骗”案件。其情节之“离奇”让许多家长闻之色变。两起案件中,诈骗分子均对受害者的个人信息掌握十分充分,并进行了“周密”的设计。这引起了当地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此事在当地引发了许多学生家长的担忧。有家长感叹:“这些信息流到培训机构的手里,你会接到骚扰电话;流到犯罪分子手里,你就是被电话诈骗的目标。”也有家长担心,从辅导班到电话诈骗也许只是“一步之遥”。

  “到底是谁泄露了个人信息?”“为什么在侦办电信诈骗案件后,原始的信息泄露者却逍遥法外?”一些家长追问。

  准确填写家庭信息和家长联系电话,是许多学校布置给新生的任务。学生如实填写,但之后谁来妥善保护、如何妥善保护,家长们不得而知。学生信息填写后,经过班主任、教导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究竟是在哪个环节泄露?

  有关人士认为,从近期国内侦办的一系列重大电信诈骗案件来看,只要多部门、多区域联动,目前的网络侦查技术完全有能力应对个人信息泄露、电信诈骗等案件。最关键的是,在防范公民信息泄露和电信诈骗中,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守住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如何界定“情节严重”?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件。一位考生状告当地有关部门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泄露了其个人信息,使他频频受到培训机构的电话、短信骚扰。

  对此,有关部门辩称,在收到考生投诉书后的第二天,有领导就作出批示:查清情况,如有必要,请公安网监部门帮助弄清情况,并向当事人反馈。之后,纪检部门将考生反映的情况送公安网监大队并报案。市公安局立即对该考试系统进行了全面调查取证,但一直没有破案。

  有关部门就此认为自己履行了法定行政职责,而对于查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只能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最终,法院以不构成“情节严重”驳回了考生的诉讼请求。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律师指出,“现在最关键的是,对‘情节严重’如何认定、公安机关能不能立案、法院该不该审理,都存在模糊认识,诈骗事实发生了肯定是‘情节严重’,但是频繁的骚扰算不算,谁也说不清楚。难道等恶果酿成才叫‘情节严重’?”

  相关部门需主动作为

  “发生学生及家庭信息泄露,从学校到教育主管部门都可能有责任,即使构不成法律意义的‘情节严重’,公安、法院不介入,行政监督、纪检监察也应当介入。”有学生家长表示。

  有关人士认为,保护个人隐私需要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现在运营商不积极主动担责,警方也说‘情节不够严重’,那么到底怎样才能让个人信息的暗门在第一时间被堵上?”

  一般说来,骗子获取个人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利用黑客技术或高价收买,后者是主要方式。而不管哪种方式,都涉嫌违法。相关法律明确,任何人或机构不得以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营利,否则就会构成犯罪。

  一些受访法律界人士认为,遏制电信诈骗,并非无法可依。如果相关部门能及时介入,严肃查处,水落石出并非天大难事。关键在于职能部门能否担当起来,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针对个人隐私泄露,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消息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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