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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专车第一案"在济南立案 专车司机状告运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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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第一案"在济南立案 专车司机状告运管中心
发表日期: 2015/3/20 12:12:26 阅读次数: 662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昨天(19日)下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滴滴专车司机起诉济南客运管理中心一案,将在下月15日上午9点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案件或将成为第一起因专车而引发的维权诉讼。

  今年1月,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客站送客的陈先生,被济南客运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陈先生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撤消处罚。

  1月7日上午,济南市民陈先生抢到一单从八一银座到济南西站的专车约车单,被客管中心执法人员查住,车辆被暂扣。2月11日,听证会举行。不久,陈先生收到了处罚决定书,其行为被认定为构成非法运营,罚款20000元。

  陈先生:1月7日他们查扣我的车子,他们认定我是非法运营,我觉得自己不存在非法运营的问题,所以申请了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他给我的证据也不够充分,于是以个人的名义,针对他们行政处罚当中认定的一些问题,提起了诉讼,跟滴滴专车没有关系。

  陈先生坦承,车辆的确是自己的私家车,也没有营运许可。但这依然不足以证明,当时的行为构成非法营运。

  陈先生:车子是我自己的私家车,我没有去赚钱,没有去营运,他们给我出示的证据就是一段视频,这段视频中他们所谓的乘客,前面的口供和后面的口供是矛盾的,而且没有金额的认定。乘客说要赶火车,客管中心执法人员说不会耽误乘客太长时间的,只要配合。然后乘客才说我是用专车软件打车过来的。

  记者:那这个乘客是您车上的这个乘客吗?

  陈先生:他们所谓的乘客,是在我车上的。

  至于当时车辆被查扣的一些详情,陈先生表示,目前不便回应。

  《山东商报》的报道中表示,陈先生是2014年12月1日办理的挂靠手续,之后在专车公司进行培训、等待账号,前后总共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正式以专车司机的身份上路了。在2015年1月7日被查处前,他共接过100多单,收入3000多元。

  《山东商报》援引陈先生的说法,还原了当天的事发经过:1月7日上午8点多陈先生接了个预约单,说要在11点左右到济南西客站。到了预约时间,陈先生从八一银座拉上了一男一女两位乘客去目的地。到达目的地帮乘客拿东西时,突然围过来一群客运管理中心的执法人员,问他是不是使用打车软件过来的。当时陈先生怕惹麻烦就说不是,乘客也配合说是朋友。执法人员以让乘客配合调查为由,一直反复询问两人,后来乘客虽然承认了,但当时并没有付款。再后来运管中心的人拔走了陈先生的钥匙,让陈先生下车配合调查,在开了一张暂扣单之后,开走了陈先生的车子。两天后,陈先生收到了这两位乘客的车费。

  对于这场即将到来的诉讼,济南市交通局的一位负责人坚称,执法活动有法可依,执法过程也不存在问题。

  济南市交通局的一位负责人:这是很正常的一个事件,各个城市都是一样的,不光是我们济南在查处私家车从事专车营运,其它城市都是一样的。具体执法的过程,我们现场都有录像,而且他要求听证的时候,我们现场也给他播放了那个录像。

  关于当时执法活动的详细情况,这位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不便回应。

  负责人:因为现在还没有收到法院的正式通知,所以还不知道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应诉,所以现在一些问题还不好说。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的一位负责人证实,对陈先生起诉济南客运管理中心一案,法院已经于前天正式立案。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的一位负责人:有个当事人使用嘀嘀专车软件,被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处罚了,他对这个处罚决定不服,要求撤销这个处罚决定。

  市中区法院的这位负责人称,暂定下月15日开庭的这起案件,将全程公开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的一位负责人:专车服务是一种比较新型的服务方式,这种方式到底合不合法,社会上存在不同的认识。这个案子社会关注度比较高,我们决定把这个案子全程公开透明地进行审理。案子的所有的信息,都会在我们微博上及时地向社会公开。

  从南京出租车罢运,到上海查处专车,再到山西太原专车司机与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从去年开始,围绕专车产生的纷纷争争就从来没有断过。过去的一年,专车在磕磕绊绊中获得了认可并迅速占领了市场。这期间交通主管部门不断发声,一方面鼓励专车创新,另一方面又禁止私家车上路运营的规定。

  由于执法行为与强烈的市场需求之间矛盾颇深,加上相关法规滞后,执法者在查处时标准不一且容易滋生寻租行为,因此各地的执法查处行动饱受诟病。如何化解这种矛盾?做为管理者,其管理的出发点应该是适应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抱着陈旧的管理思维和管理法规,简单套在新事物头上。随着社会不断进步,陈规必然会被技术和市场淘汰,适时修改法律才能让监管符合市场要求。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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