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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打击侵权假冒纳入"平安中国"建设 将追责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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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权假冒纳入"平安中国"建设 将追责领导
发表日期: 2014/4/15 10:30:53 阅读次数: 666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国务院办公厅14日发布《2014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进一步明确,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侵权假冒突出问题纳入综治工作领导责任查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范围。

  《要点》强调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代码制度。建立违法违规经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直接责任人的“黑名单”,依法开展重点监管。

  重点整治大型购物网站

  《要点》指出,以大型购物网站、网上售书平台等为重点,加大对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网络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近年来愈演愈烈。《要点》要求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以及销售假劣药品、农资等违法行为。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方面,以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图书等重点产品,深入开展“剑网行动”,重点打击通过移动互联网和利用机顶盒、电视棒实施侵权盗版的行为。

  加强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以及以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为载体的网络文化产品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视听节目网站,规范互联网传播作品的版权市场秩序。强化对网络接入服务商、域名注册服务商、信息服务商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及时删除侵权假冒有害信息,依法关闭、屏蔽违法违规网站。

  此外,还将建立国际多双边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打击利用互联网跨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严格商标案件审查时限

  《要点》明确,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开展“质检利剑”打假行动。围绕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手机、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生产聚集区的集中整治。强化对有机产品认证的后续监管,打击假冒有机产品虚假认证行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打击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打击侵犯商标权违法行为。严格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审查时限管理,统一审理标准,完善审理程序,提高审理效率,防范和遏制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规范代理行为。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等为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侵权案件。

  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行为。推进全国印刷复制委托书网络备案核验平台建设。打击针对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和书法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开展印刷复制监管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盗版教材教辅出版物、畅销书、工具书、影视剧和音乐作品等违法行为。

  出台细则推动案件信息公开

  《要点》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推动加快修订著作权法、专利法、种子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代理条例,启动药品管理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修订工作,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修订的前期研究。促进出台检察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和办理渎职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健全侵权假冒检验鉴定标准,完善相关技术法规体系。

  《要点》要求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定公开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细则。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计通报范围,加强检查考核。收集整理公开的案件信息,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相关链接: 2014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消息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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