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北青报:了解PX是讨论PX事件的必要前提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北青报:了解PX是讨论PX事件的必要前提
发表日期: 2014/4/7 19:06:52 阅读次数: 783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清华学生对百度词条的“捍卫“,并不能直接让PX项目的冲突和争论变得更简单,但它至少可以帮助公众逐渐明晰对PX的科学认识,并在此基础上获得一个公认的讨论基点。

  广东茂名PX事件逐渐趋于平静,网络上对于PX的讨论却仍未停歇。最新的一例,则是一则“清华学生‘捍卫’PX词条”的消息。

  茂名事件之后,PX显然成了敏感的词汇。但所谓清华学生“捍卫”PX词条,却并非直接针对茂名事件,甚至并不牵涉PX被赋予或强加的复杂的社会性含义,而是就PX的科学属性而进行的辨析。

  广东茂名PX事件发生后,清华大学化工系学生发现“百度百科”上的词条解释中,将对PX的描述由原来的“低毒”修改为了“剧毒”。经过调查发现,是一位网友在茂名PX事件发生后,在百度百科中进行了这一改动。

  作为主修化学的学生,清华学生们明确了解PX的“低毒”属性,因此不同意对PX的“剧毒”描述。但作为一家开放式的百科网站,网友在一定规则下自由修改词条乃正常行为,清华大学的学生们显然也并不愿意突破这一公认的规则。于是,一场修改、改正、再修改、再改正的“词条保卫战”,在部分网友与清华学生之间,在网络世界公认的规则之下展开。而在经过多个回合的“拉锯”之后,百度百科的PX词条被锁定在“低毒化合物”的描述上。发起并坚持对PX进行“剧毒”描述的网友,在经过与清华学生的沟通之后,也不再继续坚持修改词条。

  对一个词条的“捍卫”成功,并不能就此确立公众对于PX“低毒”的共识,更不可能就此缓解公众对PX项目的担心和反对。但是,由具备专业知识的学生,在尊重科学的基础上,对相关科学概念进行“捍卫”,并由此激发更广泛的、基于科学常识和科学精神的讨论,却有助于让相关事件的讨论回到其本来的“原点”。

  围绕PX项目发生的多起事件,都有着相当复杂的成因。公共决策中的“邻避效应”、政府决策过程的不够透明、信息披露的不够充分、既往类似事件的示范效应,都可能导致公众闻PX色变,并对PX项目可能的危害采取一种“宁可信其有”的态度。而对PX项目本身,则采取一种对自己最为“保险”的立场:PX可能低毒,PX项目也可能有益,但是对不起,别建在我们这儿才行。

  但无论PX事件有多么复杂的成因,其缘起的基本“原点“,仍然是对其毒性的认识。如果PX确实是“剧毒”,则一切讨论皆为多余,任何PX项目都必须远离人群,甚至根本不得建设。反之,如果PX确实“低毒”,且在完备的安全控制之下,对公共安全有足够的保障,则PX项目的建设与否,就可以还原成一个利弊权衡的论证过程——如果在税收、就业及经济拉动效应方面的收益大过甚至远远大过潜在且微弱的污染风险,则PX就是一个可以考虑的建设项目。很多发达国家能够接受在人群密集区建设PX项目,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利弊权衡和论证。

  清华学生对百度词条的“捍卫“,并不能直接让PX项目的冲突和争论变得更简单,但它至少可以帮助公众逐渐明晰对PX的科学认识,并在此基础上获得一个公认的讨论基点。而不是撇开对PX属性的科学认识和辨析,一股脑地进入到看似深刻、实则无解的道德激辩之中。而以往的数次PX事件,恰恰都是在这样混乱的激辩中变得一地鸡毛,而且没有给后来的类似事件留下一点可以借鉴的经验或教训。

  让讨论、争论回到原点,让大家知道我们究竟在讨论什么,是公共决策中必须遵从的规则和必需具备的能力。在这方面,我们急需“补课“,因为我们将要参与的公共决策注定越来越多。




消息来源:北青网


上一篇:国家卫计委回应“医改办何去何从”:超出回答范围
下一篇:光大乌龙指事件当事方对簿公堂 庭辩四大争议点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