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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广州纪委:“房叔”事件被问责者系泄露公民信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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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纪委:“房叔”事件被问责者系泄露公民信息人员
发表日期: 2012/12/24 11:28:23 阅读次数: 829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昨天,广州纪委通过微博称,在“房叔”“房婶”事件中被问责的并非举报人和报料者,而是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向他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工作人员;广州巿纪委发言人表示,鼓励大家通过网络举报等渠道参与反腐。

  >>热议

  观点1

  传递涉嫌包庇腐败信号

  22日,“广州泄露‘房叔’房产信息者被撤离岗位并记过”的新闻经微博传播后,不少网友提出“房叔还没处理,举报者已经先被办了”的疑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广州市房管部门的做法传递出的是涉嫌包庇腐败的信号。

  竹立家说:“可以说这是一种明显的打击报复。这样对人民群众和公众的反腐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甚至对政府的公信力、政府的威信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们政府究竟支持反腐呢还是保护腐败人呢?”

  竹立家说,公众参与是最有效的反腐渠道,应该给予鼓励。

  观点2

  捍卫程序正义是必要的

  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认为,涉嫌查询房产信息的工作人员行为侵犯了公民隐私,应受到处罚。他说,工作人员泄露隐私应该受罚与“房叔”因贪污被处理是“两件事”,不可混为一谈。

  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和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也都认为,程序正义是很重要的。

  观点3

  官员隐私涉公益应公开

  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王才良律师认为,广州市房管部门的处理结论没有道理。官员个人隐私一旦涉及到公共的利益,必须变成公开的信息。他说:“我感觉普通公民的(隐私)应该保护,所有公务人员的就应该放开了让大家查,这才体现了监督。你都不让查怎么监督啊?”

  王才良认为,房管部门没有公开官员的房产信息,反而处分公开信息的人员,“你这样不是让官员的腐败大家都要包庇吗?”另外,“房叔”问题没有通过纪检部门自查出来,说明广州的反腐监督出现了漏洞。

  >>回应

  鼓励通过网络举报反腐

  昨天,针对一些网民有关“房叔”“房婶”事件举报人遭追查的质问,广州市纪委微博@廉洁广州回应称:在“房叔”“房婶”事件中,相关部门问责的既不是举报人,也不是报料者,只是对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向他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工作人员问责,堵塞漏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按照信访举报有关规定,每一位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都会受到法律保护。广州巿纪委发言人表示,反腐没有旁观者,鼓励大家通过网络举报等渠道参与反腐。

  >>链接

  知房产地址可查所有者

  据悉,目前普通市民对于任意房产的查询权限是:知道房产者名字不能查房产信息,但如果知道房产详细地址,可以到政务中心或者交易登记中心查询房产的所有者、房产是否被抵押等信息。

  根据2006年10月份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2007年起实施)第七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此外,只有“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的委托人”、“国家安全机关”等特殊个人或单位才有权限查询与该房屋权利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比如房产的地址、该个人所有房产的详细信息等。

 

 

 

消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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