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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房叔”泄密者被撤职引热议 律师肯定民众监督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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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叔”泄密者被撤职引热议 律师肯定民众监督有必要
发表日期: 2012/12/24 11:26:45 阅读次数: 628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22日,“广州泄露‘房叔’房产信息者被撤离岗位并记过”的新闻见诸微博,转帖跟帖者如潮。不少网友提出“房叔还没处理,举报者已经先被办了”的声音。工作人员通过不合法的途经与手段公布了信息,取得“正义”结果,是对是错?

  观点1 捍卫程序正义是必要的

  记者采访了律师和政协委员,对于“程序不正义、结果正义”的“房叔事件”,他们基本认为———捍卫程序正义是必要的。

  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认为涉嫌查询房产信息的工作人员行为侵犯了公民隐私,应受到处罚。他说,工作人员泄露隐私应该受罚与“房叔”因贪污被处理是“两件事”,不可混为一谈。

  此外,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和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都认为,程序正义是很重要的。

  观点2 通过合法途径向纪委举报

  21日,广州市房地产档案局向媒体发文对公众道歉,称“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及其管理上确实存在薄弱环节”,并采取了一系列的堵漏措施,其中包括“关闭了阳光家缘网站提供的‘验证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真伪’和‘查验房地产登记基本内容’的功能”。

  政府部门的这个反应到底是属于规范管理流程,还是收窄公民的知情权?

  张扬认为,为了避免权利被滥用,现在政府部门将权限“缩窄”,是为了保护公众隐私不被侵犯,因为“如政府对公民的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泄露隐私,同样要承担责任”。张扬建议,市民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向纪检、反贪等部门进行举报,而不是随便将资料摆上网。

  观点3 官员财产公开做得不够

  对于“房叔”“房婶”事件出来后遭遇部分功能关闭的做法,曾在2005年参与建设阳光家缘网站的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说,相关部门对该网站的管理需要逐步完善,在阳光公开房产与保护个人隐私中如何取得平衡,需要专家和政府部门座谈研讨。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说,程序正义很重要,但与此同时,网络上之所以出现这么多“贪污者无罪,举报者有错”的观点,也从侧面折射出目前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做得远远不够,“官员财产的申报制度、公开程度和范围做得远远不够,否则也不需要走偏门、不需要通过其他不合法手段获取信息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甚至认为,广州市房管部门的做法传递出的是涉嫌包庇腐败的信号。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学者孟强表示,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微博反腐”等形式可以看作是公民通过互联网行使自己的权利。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要鼓励公众通过各种渠道参与反腐,不能因为"房婶"个案而因噎废食,遏制微博等网络渠道反腐的积极作用。

  观点4 群众监督很必要

  对于保护个人财产隐私与官员财产监督如何取得平衡,韩志鹏认为,公务员的财产与老百姓的财产是两回事,“官员掌控公共资源、掌控公共权力,他们的房产信息、尤其是有一定级别的干部、重要部门岗位干部的财产信息不应该是隐私”。

  韩志鹏说,公务员的财产与是否腐败有直接关系,老百姓对此有很强的窥视欲望很正常,“这是社会的进步,是法治社会、民主社会所必须的,有这么多人来关心公共事务、帮助政府监督也很必要”。

  韩志鹏呼吁,防止类似“房叔”事件出现的最好办法,是通过政府行为让公务员公开财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他说,南沙区政府从首脑到处级干部主动公开财产接受社会监督值得期待。

  知房产地址可查所有者

  另据悉,目前普通市民对于任意房产的查询权限是:知道房产者名字不能查房产信息,但如果知道房产详细地址,可以到政务中心或者交易登记中心查询房产的所有者、房产是否被抵押等信息。

  根据2006年10月份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2007年起实施)第七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此外,只有“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的委托人”、“国家安全机关”等特殊个人或单位才有权限查询与该房屋权利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比如房产的地址、该个人所有房产的详细信息等。

 

 

 

消息来源: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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