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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检察官:网络及物流发达为涉枪犯罪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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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网络及物流发达为涉枪犯罪提供便利条件
发表日期: 2012/8/6 9:31:58 阅读次数: 795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2010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共审查逮捕涉枪案件8件14人,批准逮捕7件10人,有明显上升趋势,在此之前,在薛城区境内涉枪犯罪鲜有发生。此类犯罪的多发严重威胁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为有效遏制此类犯罪,该院侦查监督科结合办案进行认真调研,分析发案特点、原因,积极研究预防对策措施。

  一、涉枪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是从所涉枪支类型上看,绝大部分为火药枪、霰弹枪。本院受理的8件涉枪案件共涉及枪支21支,其中改制、自制枪支16支,仿真手枪5支。

  二是从枪支来源上看,大部分是购买所得。犯罪嫌疑人多数是购买的枪支,购买途径多样化,部分枪支经物流、快递交易;只有少部分枪支是自制的。

  三是从涉枪案件犯罪主体上看,以无业青少年居多。本院审理的14名涉枪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仅为22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有12人(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2人),占到涉枪案件犯罪嫌疑人总数的85.7%,而本院受理的30周岁以下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仅为50.5%。

  四是从犯罪动机来看,犯罪嫌疑人持枪目的多用于犯罪。我院受理的的14名犯罪嫌疑人当中,有12人使用枪支犯罪或有实施犯罪的潜在危险性,而因兴趣爱好为私人收藏目的而持有、买卖枪支的仅为2人。

  五从涉及枪支案件的罪名来看,主要是寻衅滋事罪社会危害大。受理的涉枪类罪名有三个,其中非法持有枪支罪1件1人;非法买卖枪支罪1件2人;寻衅滋事罪6件11人,在与他人发生争执时,持枪支与他人发生械斗,极易引起社会恐慌,威胁群众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较大。

  二、涉枪类犯罪案件多发的原因

  一是公民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对涉枪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很多非法持枪的犯罪嫌疑人为军事武器爱好者,持有枪支的目的在于个人欣赏,没有实施其他犯罪的犯罪动机,甚至不知道无证持枪是犯罪,或者明知持枪违法但出于对枪支的浓厚兴趣而持有、买卖,认为自己不利用枪支犯罪,就不会被公安机关发现,没有意识到持有枪支潜在的社会危害性。

  二是枪支买卖渠道隐蔽,网络及物流的日趋发达为枪支交易提供便利。根据本院办理的涉枪案件分析,在现货市场中,存在枪支弹药的黑市交易,交易摊位具有隐蔽性、流动性特征,往往以出售如玩具、保安器材等商品为幌子,私下出售枪支,且因为摊位流动频繁,造成案发后查证困难。近年来,网络交易及物流交易监管相对滞后,网友在论坛上可以任意发布买卖枪支的信息并交易,物流方亦疏于对运输物品的检查,犯罪嫌疑人在网上交易后通过物流将枪支直接寄至收买人手中,整个过程呈无人监管状态,且因网络交易非实名制,为案件的调查取证增加难度。

  三是社会闲散人员拉帮结派,枪支或成为其扩张势力的重要武器。不少无固定职业的青少年,长期混迹于社会,拉帮结派,形成形式较为宽松,实质上较为固定的团伙,这些团伙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习惯以霸道作风示人,且为争夺生意维持团伙成员高额消费又试图树立起强势形象,遇事不愿妥协,争执后首先想到如何打倒对方,枪支、弹药就成为他们犯罪的工具。

  三、为遏制涉枪犯罪案件的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充分利用媒体,开展防范和警示教育,普及涉枪政策法规,对于发生的涉枪类案件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渠道进行报道,加强开展防范教育,特别是要在农村中加大对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犯罪的宣传力度,以案释法,剖析典型案例,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帮助群众认识和理解枪支的巨大危害性,激发群众检举揭发涉枪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和提高全社会的禁枪意识。

  二是对网络和物流公司、快递公司等流通行业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建议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对各类聊天网站和交易网站进行全方位监控,规范网上交易活动,督促网络运营商和相关网站管理者加强网上交易内容的监管,严格审核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严控网络购销途径,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同时严格规范物流公司、快递公司对邮寄物品的查验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切断枪支等违法物品流通的渠道。

  三是建立涉枪案件相关信息通报协作制度,形成横纵一体的综合打防机制。在本地以区政法委为核心,公、检、法三家密切协作,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于涉枪犯罪案件信息及时沟通,必要时检察机关及时介入涉枪案件的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本院内部侦监与公诉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快捕、快诉,力求从快从严惩处,彻底打击涉枪犯罪嫌疑人嚣张气焰,遏制当前涉枪犯罪高发的势头。

  四是与外地政法部门加强协作与交流,在打击和防范涉枪犯罪建立协作机制。涉枪类案件大多涉及多个地区的犯罪嫌疑人,各犯罪团伙、嫌疑人之间往往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在办理涉枪刑事案件时应及时将案件信息上报,由上级单位对整个辖区内涉枪案件进行汇总比对,研判发案规律,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

  五是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帮扶管理。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的管理建立重点人员管控台账,强化对有前科、劣迹者的教育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加强管理和帮扶工作,使其在社会上能找到适宜的工作位置,自食其力,从而实现自我约束作用,有效降低再犯罪率,从主体上杜绝涉枪案件发生。

 

消息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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