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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国专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联合举办的知识产权评估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部分法院的法官以及知识产权专业的专家学者就司法实践中科学确定知识产权案件损害赔偿数额以及正确评估被侵害知识产权的价值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
随着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相应地,对于知识产权侵害案件的赔偿问题,也越来越受关注。司法审判领域作为知识产权工作前沿领地,如何合理确定知产损害赔偿数额,一直都是司法实践中的重点和难题。
与会代表认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由于取证难度比较大,绝大多数的案件最终以法定赔偿为准。有学者指出,法定赔偿适用过多,将难以对每个受侵害的知识产权作出可能与其价值或者说与权利人所受到的损失相当的赔偿。与国外相比,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数额较低,如果对侵权的赔偿数额把握不准,那么某项专利或者知识产权的价值不可能提高上去。
随着历史的变迁,法律的不断修改,侵权赔偿数额在不断提高。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专利权的平均赔偿数额为138万元,比2015年有了较大增长,这和我国的整体经济形势、法院对知识产权赔偿问题的重视有很大关系。
与会代表认为,知产评估是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一个重要参考,但法院最需要的是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证据材料,这需要知产评估的范围与之相匹配。一项专利价值的评估与司法裁判之间的逻辑在于如何确定侵权产品的收益中有多少是专利技术带来的份额。从事知产案件审判工作的法官,如果对专利、版权等专业知识掌握得不够,加之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不充分,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的需求就更多些。尤其是遇到一个公司有很多项专利,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要做财产保全时,到底保全哪几项专利,对应的要提供多少数额的担保财产,都是司法实践的难题。
有学者提到了国外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法律的司法实践,认为美国的当事人和法院能比较充分地提供涉案知识产权的价值,专家证人在美国的专利侵权案件中使用得非常广泛。而我国的当事人和法院则没有充分认识到评估涉案知识产权应有的价值,说明我国的市场主体、法院、行政执法机关和专家学者有必要重新认识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侵犯某部分知识产权的价值。对知产损害的评估,是以评估知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侵权所得为评估目的,通过取证、分析,可以对其进行合理的评估、量化。
消息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