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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大政方针大政方针 → 201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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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发表日期: 2011/12/31 12:31:11 阅读次数: 1561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文  号

内容及解读

第588号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在1983年以来已对行政法规进行过4次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化的新情况、新要求,再次对截至2009年底现行的行政法规共691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对7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二、对107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第589号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 

  条例规定,国家赔偿费用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赔偿的费用。具体包括国家赔偿法第33条至第36条规定的下列费用: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应当给付的赔偿金,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应当给付的赔偿金,侵犯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应当给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应当给付的赔偿金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

  ·法制办、财政部负责人就《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答记者问

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法制办、安全监管总局负责人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改答记者问

第592号

土地复垦条例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法制办负责人就《土地复垦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第593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对公路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施行,将有利于依法开展公路保护工作,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进一步提高公路交通网络的公共服务能力。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正式发布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制办、交通运输部负责人就《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答记者问

第594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59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596号

个体工商户条例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法制办、工商总局负责人就《个体工商户条例》答记者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56号)

第597号

戒毒条例

  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

  ·
法制办负责人就《戒毒条例》有关问题答问

第598号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

  为了保持和提高国防科研生产能力,加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制定本条例。

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涉及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适用不同的调查处理程序以及确定相应的事故责任等,在条例中予以明确非常必要。根据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程度,条例将电力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法制办、电监会负责人就《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答记者问

第600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八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二、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

  三、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第601号

烈士褒扬条例

  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法制办负责人就《烈士褒扬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第602号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

  修改后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现役军人死亡批准为烈士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等六种情形。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烈士、因公牺牲、残疾等军人及其家属的抚恤标准和抚恤优待条件。

第603号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督察体制和督察的适用范围,维护督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新修订的督察条例主要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强化了公安机关督察长的配置;

  二是明确了公安督察机构的执法勤务性质;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对现役人民警察的督察。

  ·法制办、公安部负责人就《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第604号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本条例所称太湖流域,包括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长江以南,钱塘江以北,天目山、茅山流域分水岭以东的区域。

  ·法制办负责人就《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第60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要求,总结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国务院决定,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增加规定从价定率的资源税计征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资源税改革。目前先对原油、天然气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到其他资源产品。这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措施。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解答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相关问题

  ·法制办 财政部 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等三个行政法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第60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607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608号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解读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第609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法制办就《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第6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

  吨税设置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船籍国(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适用优惠税率。

  其他应税船舶,适用普通税率。

第6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二)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解答车船税法实施相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第612号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包括排放、处理、贮存、处置、运输、应急等多个环节。其中,排放在《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已有比较完整的规定;运输、应急已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作了规定。为此,条例主要对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处置作了规定,对运输、应急这两块内容在附则中作了衔接性规定,对排放未再重复《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法制办负责人就《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第6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条例》针对当前突出问题,主要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规定。

  一是进一步明确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

  二是充实细化防止虚假招标的规定;

  三是禁止在招标结束后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人的投标承诺订立合同,防止招标人与中标人串通搞权钱交易;

  四是完善防止和严惩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规定。

  ·法制办、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相关链接:201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消息来源: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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