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为适应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专利行政执法,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对现行《执法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副司长宋建华介绍说,此次修订主要针对《执法办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和原则、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的职责以及专利行政执法程序的内容进行。
宋建华:比较侧重的就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方面,象执法的期限哪,调查取证的过程,包括听证等等这些程序参考了上位法的一些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
新《执法办法》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个月内结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处假冒专利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结案。
自去年10月,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40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76.52%。
相关链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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