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证照”为何必须“分离”?总理扩大这一改革试点深意何在?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证照”为何必须“分离”?总理扩大这一改革试点深意何在?
发表日期: 2018/1/19 9:07:17 阅读次数: 790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我们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就必须坚定不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李克强总理在1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

当天会议决定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探索形成可复制经验。李克强会上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从实施“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到不断推进“证照分离”,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破解准入不准营顽疾、更大释放创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

仅仅拿到营业执照,但没有相应的“证”,仍然难以运行

“我们这几年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双创’,确实对经济特别是对就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虽然我们新登记企业呈井喷式增长,但很多企业仍然碰到‘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李克强说。

总理举例说,在“先照后证”刚刚改革时,一些企业反映,仅仅拿到营业执照,但没有相应的“证”,仍然难以运行。

“最初我们在全国探索实施‘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接下来一些地方进一步探索‘九证合一’,个别地区甚至探索‘几十证合一’。但随着这项改革越深入我们发现,各种形形色色的证实在太多了,‘大证套小证’,五花八门,事实上已变成创业经营的‘第二道门槛’,而且是一个很难迈的‘高门槛’!”总理说。

2015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企业只需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需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1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对116项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并向全国各自贸试验区推广的基础上,由上海市进一步在浦东新区对商事制度、医疗、投资、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商务、农业、质量技术监督、文化、旅游等10个领域47项审批事项进行改革试点,推进“照后减证”。

李克强强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是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的关键!”

当前“证照分离”的关键,是大力推进“照后减证”

李克强指着会议材料中推进“证照分离”有关具体事项表一一分析:“我国当前正在大力发展新动能,创新商业模式,但此前许多规定把企业应有的设备数量、甚至使用年限都规定得死死的,这些规定在今天真的还有必要吗?另外这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两年一次复核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我们看到的大量情况是,只要遇到检查就提前打扫得干干净净,但其余很多时候群众反映的问题却往往视而不见,这种监管方式真的有效吗?”

总理说,正是因为这些形形色色的“证”,不仅制约了企业发展,事实上也分散了政府的监管能力。当前“证照分离”的关键,是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政府要把更多精力从关注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李克强要求,上海市要认真落实改革方案,有关部门要强化支持指导,用一年时间形成更多可复制的经验,向上海全市和全国更大范围推广。

“各地区要积极主动、大胆探索,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推动形成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总理说。

 

 

消息来源:政府网


上一篇:离婚当心被负债!这些法律细节你得知道
下一篇:医患纠纷这里有新解法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