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累犯还能适用缓刑?山东枣庄:监督纠正一起量刑畸轻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累犯还能适用缓刑?山东枣庄:监督纠正一起量刑畸轻案
发表日期: 2018/1/12 17:00:40 阅读次数: 596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正义网讯  两名被告人均是累犯,一审判决却对其适用缓刑。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了这一错误并依法抗诉。近日,二审依法改判,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2015年10月,孙某与肖某在一起吃饭时发生矛盾,继而厮打在一起。旁边的孟某见状,上前与孙某一起殴打肖某。在孙某的提议下,二人还将肖某驾驶的小轿车砸毁。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砸毁的轿车损失价值1.3万余元。2017年5月,枣庄市峄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孟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一审判决宣判后,我们依法审查案件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畸轻,适用刑罚不当。”枣庄市峄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吕萌说,一审判决认定孙某能够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可认定为立功。但是其依据仅有公安机关出具的一份办案说明,没有其他细节,而且这份办案说明没有侦查人员的签字。
 
  同时,检察官还发现,孙某、孟某均因故意犯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孙某于2013年2月假释考验期满,孟某于2013年1月刑满释放,两人均构成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审判决虽然对累犯情节予以认定,但在量刑时却对其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违反了刑法中对累犯不适用缓刑的规定。据此,峄城区检察院依法提出了抗诉。
 
  日前,枣庄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中对被告人孙某、孟某的量刑部分,改判孙某、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记者 郭树合;通讯员 石青)


消息来源:正义网

上一篇: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
下一篇: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公布 这些材料将永久保存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