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崔建远:物权编如何设计抵押权顺位规则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崔建远:物权编如何设计抵押权顺位规则
发表日期: 2017/11/23 8:48:15 阅读次数: 700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建远在《法学杂志》2017年第10期中撰文指出:抵押权的顺位,是指数个抵押权并存于同一抵押物之上时,各抵押权存在着优先的顺序。顺位是一种利益,甚至是一种权利。抵押权的顺位及其权利系相对独立的民事权益,可以转让、放弃、变更,且在损害赔偿场合有助于计算不法行为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数额,但不可脱离抵押权而孤立地存在,也不会在抵押权消失时仍然存续。

    抵押登记是确定抵押权顺位的首要标准,但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动产抵押权、浮动抵押权场合,各个抵押权的顺位相同,除非其中有的办理了抵押登记。在我国现行法上,抵押权的预告登记不是确定抵押权顺位的根据,开始编纂的中国民法典应当承继这种理念。我国现行法采取抵押权的顺位升进主义,实务运作也熟悉于此,编纂民法典时应予承继,顺理成章。

    抵押权及其顺位权为非专属性的财产权,故未来的中国民法典承认抵押权顺位的转让,不存在法理上的障碍。我国现行法认可了抵押权顺位的绝对放弃,这与抵押权的顺位升进主义相一致,未来的中国民法典可以承继。我国现行法承认抵押权顺位的变更,但不完善,编纂中国民法典应当克服这个缺点。

 

 

消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上一篇:医生心肺复苏按断女子12根肋骨:没做错 监控可证
下一篇:网上订票无法乘车 全是铁路公司的错?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