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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馆藏图书现身旧书网应从源头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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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图书现身旧书网应从源头查起
发表日期: 2017/9/6 19:03:35 阅读次数: 533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一套馆藏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现在孔夫子旧书网(简称孔书网)上,售价1380元,该网站上还能看到众多均有馆藏标识的图书。网站方面称,不对来源进行审核(9月5日《新京报》)。

  爱书的朋友圈里流行一句话:“没新的,没准儿有旧的。”以孔书网为代表的旧书网络平台,越来越受欢迎。买者可以不问书之出处,可卖家必须取书有道——这条基本的书市规则,没有被自觉遵守,不仅是卖家诚信出了问题,笔者认为,还有三个源头需要“挨板”。

  首先是售卖源头孔书网。今年5月,孔书网上曾因惊现售卖学位论文而备受关注。究其原因,也与该网站对售书来源审核不严有关。时隔四个月,该情况未见改观,改变的只是售物不同。《孔夫子旧书网关于商品审核规则》规定,“一切非法所得之物,如走私、盗窃或抢劫所得,网站禁止销售”,对于违反规定的卖家,网站将处以警告乃至关闭账号的措施。而如何发现“非法所得物”?网站客服人员称,“平台对于来源没有审核”,主要依赖卖家自我检查或用户举报。这样的发现方式能行吗?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由此,孔书网对卖家所售之物有法定的检查、监控责任,不应推卸。

  然而,让平台担负检查监控责任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让其“自掘坟墓”:一旦发现“非法所得之物”正在售卖,有义务向工商部门报告。“无论书店还是书摊,平台都将扣除单笔交易所得的4%,作为平台交易费”,这样断了财路、毁了名誉的义务,有哪个平台愿意积极履行呢?

  从执法层面来说,这条规定的活力,还得靠监管部门——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维持。上述《办法》第26条第二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由此而来,孔书网售卖馆藏书事发,应对有关工商部门失守之责依法问责。这是第二板。

  最后说说图书馆的责任。据报道,被网络平台售卖的馆藏书,来自从图书馆借阅的合法方式,然而,“逾期不归”却没有有效方式来追讨,成为馆藏书流失的关键问题。上海某区图书馆相关负责人此前曾对媒体坦诚“在管理上的确存在问题”。这恐怕不是一家图书馆的问题。这些归属国家、应被所有图书馆用户享有的宝贵资源,容不得一而再再而三地流失。这一事件,应引起各地文化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对辖区图书馆管理开展调研,分析加强惩处失信读者的路径,并完善制度加强预防,彻底堵住图书借阅管理的漏洞。

 

 

消息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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