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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最高法通报破产审判妥处“僵尸企业”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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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通报破产审判妥处“僵尸企业”有关情况
发表日期: 2017/8/4 11:04:53 阅读次数: 546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从2013年开始,破产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6年,全国新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比2015年上升53.8%,审结破产案件3602件,今年截至7月31日,全国法院共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类和破产类案件4700余件,审结1923件。

  ■2016年8月1日,正式开通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截至2017年7月31日,网站访问量达5144万余人次,公开文书17647篇。

  今天(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贺小荣通报了人民法院依法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僵尸企业”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将处置“僵尸企业”作为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使命,全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和完善破产制度,自2015年以来,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破产审判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破产审判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2015年12月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就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向全国法院作出部署。2016年初,最高人民法院赴湖北、浙江、四川、广东等地开展调研,了解地方处置工作情况,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依法开展破产案件审理积极稳妥推进破产企业救治和清算工作的通知》,强调要以市场化、法治化为方向,建立和完善破产企业识别、司法与行政统一协调及合法有序的利益平衡三大工作机制,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贺小荣介绍说,自2009年开始,全国法院新收破产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其中破产案件启动难是主要原因之一,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改革破产立案制度,从诉讼流程上清理破产启动的障碍,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专门设置了破产案件网上预约立案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当事人申请权利。从2013年开始,破产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6年,全国新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比2015年上升53.8%,其中,浙江、广东、江苏新受理的案件数量居于前三位,占全国破产案件总数的48%。2016年,全国法院审结破产案件3602件,今年截至7月31日,全国法院共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类和破产类案件4700余件,审结1923件。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以破产审判庭设立为载体的破产专业化建设,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从2015年初仅5家的基础上增至90家,其中包括3家高级法院、57家中级法院、30家基层法院,地域覆盖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和利用破产审判信息化,2016年8月1日,正式开通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截至2017年7月31日,网站访问量达5144万余人次,公开文书17647篇。为解决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数量庞大情况下会议召开难的问题,全国法院还通过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有效节约破产程序费用,加速破产案件审理进程,今年3月以来,已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7场,涉及债权人10387人次,涉及债权金额101亿余元。

 

相关链接:

人民法院依法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僵尸企业"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消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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