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内地与香港特区签署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安排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内地与香港特区签署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安排
发表日期: 2017/6/21 9:16:01 阅读次数: 670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6月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分别代表两地在香港特区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婚姻家事安排》)。

  近年来,两地跨境婚姻每年新增2万余宗,由此所产生的婚姻家庭纠纷也呈现增长趋势。此前由于缺乏制度性安排,一地法院在两地互涉婚姻家庭案件中就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的判决无法在另一地获得认可,更不能得到执行,权利人只能通过在另一地重新起诉的方式寻求救济。这不仅严重浪费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也不利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婚姻家事安排》生效后,绝大部分跨境婚姻家庭案件判决将在两地得到相互认可和执行,既能大大减少当事人重复诉讼之累,为两地民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福祉,也能进一步增进两地司法互信,为两地不断拓展和深化司法交流与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婚姻家事安排》共22条,对相互认可和执行的案件范围、当事人申请的程序及救济途径、法院的审查程序及处理结果、不予认可和执行的情形等作出了全面、明确的规定。《婚姻家事安排》吸收两地家事改革最新成果,大力弘扬预防家庭暴力、保护儿童利益等价值理念;创新表述技术,有效实现两地法律制度的对接;尊重两地制度特色与实践发展,将两地婚姻家事案件的最大公约数纳入适用范围。

  沈德咏表示,在香港回归二十周年之际,两地隆重举行《婚姻家事安排》的签署仪式,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的心灵和情感的归所,是人类繁衍生息的载体,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重视婚姻和家庭,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签署《婚姻家事安排》是近年来两地司法协助领域最聚焦民意、最贴近民生、最合乎民心的一项创举,是以法律文件形式落实和丰富“一国两制”方针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证明了两地法律人以家国利益为重、以理解合作为念、以民众福祉为要的使命担当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沈德咏指出,习近平主席倡导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给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重大历史机遇,也为全面深化两地全方位合作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希望两地法律界同仁乘势而上、趁热打铁,继续秉持“一国两制”方针,恪守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原则,推动两地司法协助事业行稳致远、更上层楼。下一步,既要积极开展相互认可和执行非当事人协议管辖民商事案件判决安排的磋商工作,又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填补刑事司法协助安排的空白,早日实现两地司法协助安排全覆盖,从而为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为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为内地和香港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

  袁国强认为,《婚姻家事安排》能够在跨境婚姻出现问题时为相关家庭成员,特别是未成年子女提供更确定的法律保障。《婚姻家事安排》的签署是两地司法协助的重要里程碑,也是香港基本法得到成功落实的最新例子。《婚姻家事安排》的商讨过程及签订再次证明,只要两地秉持“一国两制”精神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法律制度的差异不会构成共同协作的障碍。下步,两地将研究签署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框架安排的可行性,以涵盖更多不同类型的民商事判决;同时研究认可和执行跨境个人和企业破产判决等专项问题,进一步完善两地仲裁裁决相互执行等安排,更全面优化两地司法协助制度和配套措施。

  据了解,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年来,两地依据基本法逐步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区际司法协助模式,即对有关司法协助事项,由内地有关中央机关与香港特区商签安排,然后各自通过司法解释、本地立法予以转化落实。根据上述模式,两地从无到有、由点及面,此前先后就相互送达司法文书、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相互认可和执行协议管辖民商事案件判决和相互委托取证等签署了四项安排并得到有效实施。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港澳办、中央驻港联络办、外交部驻港公署、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广东省有关法院代表以及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香港特区司法机构、立法会、大律师公会、律师会、香港家庭法律协会等机构代表和有关学者参加签署活动。

  又讯,沈德咏在港期间分别会见了中央驻港联络办主任张晓明、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和首任首席法官李国能。

 

 

相关链接: 最高法就内地与香港签署《婚姻家事安排》答问 

 

消息来源:中国法院网


上一篇:首例刷单平台非法经营案宣判 专家建议加大行政监管
下一篇:工商总局印发2017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 力推跨区域跨部门协作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