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文雄被开除党籍公职
•29个部门联合发布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山西省高院二审宣判赵黎平案
•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受贿案一审宣判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接受组织审查
•沪首例网约车载客事故判决保险公司拒赔获支持
•山东“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本期(2月27日-3月5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文雄被开除党籍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文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文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9个部门联合发布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201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27日启动。作为其中一项重要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29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南昌“2•25”重大火灾事故续:批捕七名涉案人员

记者26日晚间从南昌市官方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2•25”重大火灾事故侦查工作,并已先行对其中七名涉案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山西省高院二审宣判赵黎平案
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法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作出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8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中国钢企首获美337调查商业秘密类案件胜诉
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裁定,终止关于宝钢的商业秘密诉点的调查。这意味着,在这场针对中国钢铁企业“窃取其商业技术秘密”的无理控告的战役中,经过十个多月的努力,宝钢终获胜利。这也是在美国337调查历史上,中国企业首次获得商业秘密类案件的胜诉。
■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受贿案一审宣判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公开宣判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受贿案,对被告人何家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追缴、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上缴国库。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月28日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香港中旅原总经理王帅廷受贿、贪污案一审宣判
2月28日下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帅廷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王帅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受贿赃款赃物依法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贪污赃款退还被害单位。
■最高法明确“老赖”上榜期限:一般2年最长或为5年
最高人民法院1日发布的一份修订后的司法解释明确了“老赖”上榜期限: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接受组织审查
3月1日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沪首例网约车载客事故判决保险公司拒赔获支持
私家车网约载客,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3月1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宣判,驳回了原告李先生的诉讼请求。据悉,这是沪上首例判决的涉网约车保险合同理赔纠纷案。
■南京“宝马案”肇事者仍鉴定为精神病

事发20个月后,此前备受关注的南京“宝马车肇事案”,因第二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再次回到公众视野。3月1日,记者获悉,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给出第二次鉴定结果,维持首次鉴定意见,仍鉴定肇事者宝马驾驶员王季进事发时患有精神病。多名法律界人士透露,法院在判决时,上述鉴定结果将使肇事者获从轻或减轻处罚。
■山东“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日对外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经山东省临沂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山西吕梁破获“黄金大劫案”涉案黄金钻戒全追回
记者3日从山西省吕梁市公安局获悉,发生在该市离石区的特大盗窃金店案件成功告破,价值140余万元的涉案黄金饰品、钻戒全部追缴。
■湖北发布首个法律机器人“法狗狗”
3月4日,湖北首个法律机器人“法狗狗”正式在武汉发布。这是类似于“阿尔法狗”的程序机器人在法律领域的运用,它直接而高效地为法律诉讼业务提供专业大数据和推理演绎的技术支撑,实现法律实务中的人工智能化。
消息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