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法治北京8月4日电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国务院法制办3日在其网站正式对外公布了《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据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取得显著成绩,对于扩大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推动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对外劳务合作中也存在着市场不够规范、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特别是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由此引发的境外劳务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据了解,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劳务人员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按照境外雇主需求,在国内招收劳务人员,经培训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派出为境外雇主提供劳动服务。二是对外承包工程单位派出自有或者在国内招聘的劳务人员实施在境外承揽的工程项目。
由于《对外承包工程条例》对于工程项下派出劳务人员的管理已经作了明确规定,此次公布的条例征求意见稿将主要解决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向境外雇主派出劳务人员的问题。
鉴于此,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国公民个人到境外工作、就业,不属于对外劳务合作的范畴,不适用本条例。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在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市场准入、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责任、政府的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分别予以了规范。
据悉,公众可以于8月23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对《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媒体报道·
组织境外赌博最高拟罚百万
北京晨报: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劳务人员赴境外从事与赌博、色情行业相关的劳务活动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最高将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5年内不得从事对外劳务合作活动。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而按照原来的规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即可。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前,应充分提示境外务工可能存在的风险。
此外,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得要求劳务人员提供押金或者担保,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为劳务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规定及时存缴备用金。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组织劳务人员赴境外从事与赌博、色情行业相关的劳务活动,将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禁止其在2年至5年内从事对外劳务合作活动。不为劳务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未制定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行为也将按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中国公民个人到境外工作、就业,不属于对外劳务合作的范畴。
消息来源:新华网 记者:王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