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颁布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颁布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发表日期: 2010/12/17 7:56:36 阅读次数: 1152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国家版权局颁布《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 将推动文化产业版权产业发展

       记者16日从国家版权局获悉,国家版权局日前正式颁布了《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家版权局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著作权质权登记规则对于完善著作权质押制度、促进著作权的商品化、推动文化产业尤其是版权产业发展至关重要。

      著作权质权就是通过著作权质押形成的权利。近年来,著作权质押不仅是著作权人运用著作权的重要方式,也是著作权人进行债务担保和融资的主要手段。数据显示,2000年1月至2010年8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共办理著作权质押登记934件,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747件,一般作品著作权质押登记187件。

      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于慈珂认为,1996年9月23日,我国制定颁布和施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权利质押规定的重要法规,是规范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行为的重要依据,颁布以来在引导市场主体运用著作权资产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碰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本次颁布《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旨在为进一步完善著作权质押登记工作、促进著作权市场化运用提供制度支持,这也是落实《物权法》和《著作权法》、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

 

链接: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

消息来源:新华网


上一篇:清华教授遭网友谩骂 百度被判“交出”肇事者
下一篇:中国互联网期待在法制监管“度”上展现智慧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