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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北京明确9月1日起银行代收费应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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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确9月1日起银行代收费应开具发票
发表日期: 2016/9/5 8:52:11 阅读次数: 554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针对北京地区一些银行在“营改增”后在收取水电气、通讯、收视费等代收费业务费用时不再向用户提供发票的做法,北京市国税局再度发出通知,明确从9月1日开始北京市银行的代收费业务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停止使用时间另行通知。这意味着银行从事代收费业务时应该为用户提供发票,并且未做时间限制。不过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一些银行恢复提供发票,但也仍有一些银行表示没有接到通知仍无法提供发票。
 
    代收费发票统一使用国税监制发票
 
    根据北京市国税局此次发布的最新通知,从9月1日开始北京市银行的代收费业务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停止使用时间另行通知。银行代收费业务发票应统一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凡仍使用地税机关监制发票的纳税人,应尽快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国税机关监制并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银行代收费业务发票。
 
    多家北京地区银行近两月无法打印发票
 
    从今年7月1日开始,北京市从事代收费业务的银行全部停止向用户提供代收费业务发票,需用户自行到收费单位获取发票。比如用户要在银行交手机费需要发票的话,只能拿着银行的收费凭据跑到电信营业厅去打印发票。这意味着用户要往银行和营业厅跑两个地儿排两遍队。对此,北京市国税局曾在7月3日紧急发出通知,称经研究决定对北京市银行业等代收费地税发票的使用期限延长至今年8月31日。
 
    这一新规定在短期内解决了银行在营改增后对代理缴费无发票可开的问题。据税务人士介绍,其实从那时起北京各银行就可以重新为用户提供发票了。但此后北青报记者探访多家银行发现,很多银行网点并没有执行这一新规定,依然表示不能打印发票,对用户造成不便。
 
    建行恢复发票打印 工行仍在调试
 
    据了解,目前北京各银行的代收费项目众多,每家银行也都有所不同。以工商银行为例,目前其在北京地区代理收费的种类就包括通讯费及收视费、公共事业费和其他费用,其中通讯费及收视费就又包括移动、联通、电信、铁通、歌华有线5家,公共事业费包括电力、燃气、热力三家公司;其他还有像速通卡高速路通行费、新华保险、太平保险、中国人寿的保险费等。随着此次北京国税出台新规定,各银行为用户开具代收费发票已经完全没有障碍。昨天,建行某网点就表示,他们已从9月1日开始恢复为用户开具代收费发票。
 
    不过,北青报记者调查的情况看,虽然新规定已经在本周四给开发票放行,但多数银行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农行一家网点仍表示还没接到通知,暂不能提供代收费发票。工商银行也表示,目前正在对系统进行调试,近期有望恢复给代收费业务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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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预付卡不得开增值税专票
 
    针对自5月1日“营改增”后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其中针对发展迅猛的预付卡,公告明确了预付卡售卡方在销售预付卡时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向购卡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对开具项目进行详细规范。
 
    据介绍,目前预付卡既包括餐饮卡、美容卡、健身卡等在发卡企业内部使用的单用途预付卡,也包括商通卡、福卡等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这些预付卡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了缺乏监管的“灰色地带”,其中的税收征管问题尤为突出,一些售卡方会按照购买方的需求,以差旅费、餐饮费和办公用品名义为其开具发票,给企业“做假账”带来可能,也滋生了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
 
    此外公告还对个人出租二手房收取租金缴纳增值税作出了规定,对于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这项政策的含金量很高,即如果出租房屋每个月租金不超过3万元,即年租金低于36万元的房屋出租时都可享受到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这不仅将很多高档住宅纳入其中,很多商铺也可享受免税政策。(记者 张钦)
 
 
 
 
 
 
消息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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