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民航首批旅客“黑名单”发布 3名旅客被列入记录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民航首批旅客“黑名单”发布 3名旅客被列入记录
发表日期: 2016/4/12 11:00:00 阅读次数: 524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今年2月1日实施后有了第一批上榜者。上周五,中航协发布了首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有3名旅客被列入记录,记录期限分别为1年和2年。

  3名旅客进“黑名单”

  据了解,首批被记入“黑名单”的3名旅客,均在搭乘民航班机出行时发生了不文明行为,并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理。其中,旅客乔某在飞机下降阶段违规使用平板电脑,且不听从机组人员多次劝阻,公安机关对其行政罚款200元。另一名旅客邓某在安检时被查出随身携带的挎包中有牛奶,邓某拒不执行安检规定并将牛奶砸向工作人员和安检X光机,公安机关对其作出了拘留10日的处理。此外,旅客高某因不满所乘航班延误,将航空公司处理旅客安置问题的工作人员推倒在地,造成现场秩序混乱,公安机关对其行政罚款200元。

  《办法》指出,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主要分为十类,即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的;违反规定进入机坪、跑道和滑行道的;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的;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的;强行冲击驾驶舱、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的;故意损坏机场、航空器内设施设备的;违反客舱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机组人员指令的;在机场、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以及其他扰乱航空运输秩序的不当行为。

  旅客有异议可申诉

  《办法》明确,中航协将定期从民航局获取不文明行为旅客信息,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2年,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中航协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航空公司、中航信等单位告知记录信息。

  被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客如对记录有异议,可向中航协提出申诉,中航协自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作出答复。异议处理期间,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管理不受影响。

  中航协表示,《办法》自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谈及该办法时都纷纷点赞,认为该办法的出台不仅能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航空运输安全,同时也能起到很好的预防和震慑作用。此次首批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发布,标志着该项工作真正进入常态化实操阶段。

  惩戒仍有法律短板

  对于进入“黑名单”的乘客会有哪些惩戒或限制,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今年2月1日,国内五大航空公司联合发布《关于共同营造文明乘机大环境的联合声明》,表示将合力对不文明旅客采取限制措施。不过,5家航空公司究竟会采取何种针对“黑名单”乘客的限制措施,目前还没有明确。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黑名单”制度意在发挥震慑作用,但由于缺乏相应处罚措施,约束力不强。目前,实施旅游“黑名单”仍有法律方面的短板,因此不论是航空公司还是旅游机构,对“黑名单”上榜者只能采取“软抵制”。春秋航空董事长王正华曾表示,一些国家法律法规比较健全,而且执行很严格,一旦在航空器上发生不文明行为或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涉事旅客马上就会被“请”下飞机。但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法规还不完善,处理起来比较尴尬。

  有专家指出,目前旅游“黑名单”和民航“黑名单”制度在逐步建立,现阶段硬约束力还不够。但未来随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对“黑名单”上不文明乘客的惩戒也将有法可依。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上一篇: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 力争年内完成6项37件立法
下一篇:一图读懂2016保护举报人新规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