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人民出版社联合主办的《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首发式在京举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人民出版社副总编辑陈鹏鸣先后向与会者介绍了报告的研究、编辑与出版过程,以及该书的基本框架与核心观点。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围绕报告的基本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报告》是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发布的第一部公开的社会保障智库报告,是让读者全面了解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发展情况的全景式读本。全书聚焦“十二五”回顾和“十三五”展望,包括总报告、十个专题报告,以及对2015年中国发生的社会保障十大事件和世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动态的解读。 报告认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国经历了世界社会保障史上最全面而深刻的制度变革,目前正在从长期渐进的试验性改革状态向成熟、定型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迈进。“十二五”(2010-2015)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保障改革力度最大、投入规模空前、发展速度最快、惠及民生最广的时期,也是作为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向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转型的重要过渡时期,已经建立的普遍性养老金制度、覆盖城乡居民的全民医保制度、综合型的社会救助制度和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福利措施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发展,表明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全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制度保证。 报告指出,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任务还未完成。当前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发展理念存在迷雾,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公平性不足与效率不高并存,责任不清与责任失衡,这些问题导致了制度变革长期无法定型,不仅未能为全体人民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而且损害了制度的公信力。特别是在当前,往往因过度关注经济指标而迷失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当追求的社会公平、分配正义与文明进步目标,因过度关注个人得失与崇尚利已而忘记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当坚守的互助共济与公益本色,因过度关注当下与短期应对而忽略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应当重视的历史经验与长久的稳定预期,因过度关注局部与细节问题而罔顾了社会保障制度实践应当发挥的完整功能与综合效应,还有期望政府包办一切的“泛福利化”思潮和主张个人自我负责的“反福利”等极端取向。这些现象很容易导致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误解,引发人们的不安与焦虑,甚者还可能误导决策。 报告同时指出,中国社会保障还面临着如何提升制度公信力、如何在适应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推动地区之间协同发展、如何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如何化解福利刚性增长与政府财力增长减缓的矛盾四大挑战。 报告对“十三五”期间的社会保障进行了展望,认为“十三五”(2016-20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期与决胜期,也应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从长期试验性改革状态经过全面深化改革走向成熟、定型的决定性时期。“十三五”期间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就是全面建成具有先进建制理念、明确发展目标、完整体系结构、合理分担责任机制的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成符合制度客观规律与发展变化中的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决策、监管与运行机制,确保全体人民的福利水平持续得到提升。 报告特别强调要重塑社会保障发展理念。提出要为福利正名,承认福利是个好东西,中国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能够惠及全民并不断提升人民福祉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走上中国式福利国家的初级台阶。同时强调要牢固确立公平的价值取向,并将效率融入公平之中,以促进制度走向公平为首要任务;要牢固树立责任共担意识,构建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要分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做好科学的顶层设计。 报告有针对性地围绕社会救助、农村扶贫、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养老服务业、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住房保障、慈善事业等十大专题进行了全面回顾与展望,并提出了深化这些制度改革的系统的政策建议。 报告还对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评选出来的2015年发生的中国社会保障十大事件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制定提速、升级,国务院决定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成立,临时救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务院颁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中国宣布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福利补贴制度,国家审计署公布彩票资金审计结果进行了深度解读,认为2015年是社会保障改革与体系建设取得全面进展、在多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 报告还分地区与重要国别,对2015年世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与评论,为中国读者全面了解北欧国家、德国、法国、英国、美国、日本、俄罗斯及拉美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动态提供了详实的资讯。 郑功成表示,此次发布的《报告》聚焦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保障问题,全景式地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期间的社会保障改革进展,对改革成效进行了客观评估,同时展望了“十三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取向,并提出了系统的政策建议。它是社会保障学界对公众关切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回应,也是助力国家深化社会保障改革的建言书。
国务院通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草案)》 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规定,全国社保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等资金构成,用于补充和调剂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保险等社保支出,并明确了基金投资运营和监督、风险管理等制度,强化了审计、公开等监管措施。据了解,这也是首个有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条例。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郑春荣表示,当前,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法律依据是2001年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立法层次低,《暂行办法》是由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二是对全国社保基金的战略储备性质强调不够,筹资目标不明晰,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 因此,本次条例的颁布,郑春荣认为,不仅提高了全国社保基金的立法层次,使基金的定位更加清晰明了,同时,将《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化。 郑春荣说,目前来看,本次条例只是定性规定的全国社保基金的职能,未明确其资金需求量的具体数量,“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专门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的提法仍然较为笼统,在操作中具体每年的财政拨款是多少,仍然是未知数。 郑春荣表示,如果草案全文公布后,仍未明确,则可能在操作中仍有一定的模糊性。 此外,据之前媒体报道,2014年,审计署的涉及公告显示,社保基金自营指数化投资的标的指数范围较窄,近年投资收益欠佳。《条例》的制定是否与此有关?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表示,到目前来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管理还未看到大的缺陷,总体看,管理过程比较透明,从结果看,投资收益稳健。李珍认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不管资金总量多大都需要进行规范管理,未来随着资金量原来越大对管理的能力要求肯定也越来越高。 链接: 2000年8月,国务院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同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作为基金的管理运营机构。据新华社消息,设立基金当年中央财政拨入200亿元。至2014年6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权益总额达到10187亿元,累计年均投资收益率7.95%。 2012年8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将起草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草案送审稿)》并报请国务院审议。 2014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在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中,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 计划中称,为了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由社保基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起草。
信息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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