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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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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提示
发表日期: 2016/2/19 10:56:03 阅读次数: 492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近期,部分地区发生多起银行卡特约商户因与无银行卡收单业务资质的机构合作,导致刷卡消费结算资金未到账的事件。经初步调查、核实,此类事件中,相关收单机构存在违规经营问题,商户也存在缺乏银行卡受理常识、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未签订受理协议办理业务等突出问题。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商户强化风险意识,合规开展刷卡消费结算业务,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一、要与有合法资质的银行卡收单机构直接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商户应选择有资质的银行卡收单机构合作,并与其直接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了解基本的银行卡受理常识和安全防范要求,积极配合签约收单机构开展商户管理、日常巡检、机具维护等工作,依法合规使用收单机构提供的刷卡结算服务,不从事信用卡套现或协助持卡人套现等违法违规活动。

二、要通过正当渠道申请和安装POS机。POS机是商户受理银行卡的基本设备,应由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必要的身份证明资料并经收单机构审核通过后,由收单机构上门为商户安装。商户应从正规渠道申办和安装POS机,不从网络、不明或可疑渠道购买POS机,自觉抵制“一证下机”、“一机多费率”、“资金即刷即到”等违规宣传和广告。

通过非正当、违规渠道安装POS机,资金安全没有保障,刚开始安装时,资金可能到账正常,但随着账户内资金增加或有大笔资金后,就可能被不法机构、不法人员卷款跑路,出现到账不及时、账户资金不翼而飞的后果。

三、出现刷卡结算资金不到账等资金风险事件后,商户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资质的银行卡收单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银行卡收单”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相关非银行支付机构名单和信息可通过人民银行官网查询。




信息来源:央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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