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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将实施 范畴首以法律形式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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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将实施 范畴首以法律形式明确
发表日期: 2016/1/12 9:21:31 阅读次数: 466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家以和为贵。然而,一些“疯狂的拳头”却打碎了家的温馨。日前,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获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家暴受害者应该怎么做?该如何预防及化解家庭暴力呢?

  恐吓等精神暴力纳入家暴

  全国妇联的调查数据显示,有24.7%的女性曾在婚姻中遭受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因家暴引发受害妇女杀夫等“以暴抗暴”的刑事案件不在少数,家庭暴力已成为影响婚姻家庭幸福的毒瘤。

  在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而且,“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北京路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表示。

  新法明确,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其他单位,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

  家暴是种病态心理

  中日友好医院心理咨询门诊副主任医师王彦玲表示,其实,在家暴中,无论男方还是女方,都是一种病态心理。很多家暴中的男人,表面上很强势,其实内心却是一个非常不自信甚至自卑的人。他骂人、打人和惩罚人,事实上却是一个压抑自卑,建立自信的过程。作为他身边最亲近、最知根知底、最柔弱和最无需防范的人——妻子便首当其冲成为受其“自卑心理”虐待的“第一人”。最严重的一种,是家暴男人出现了人格分裂变态,对付这种病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医生治疗。而很多受害女人,出于爱面子的心理,当家庭暴力发生后,为了维护自己及家庭的名声而极力掩盖。“这种妇女一般性格软弱,忍让轻信。”王彦玲说。

  王彦玲表示,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是社会问题,反家暴也是整个社会的事。如果一味逃避,或者担心丢脸而不敢“自揭伤疤”,那么家庭暴力恐怕永远不会自己停止。社会应改变观念,勇于反抗,勇于介入,受害人要勇于对任何形式的家暴说“不”。只有这样,才可以共建平安家庭,创造美好生活。

  三妙招化解家庭暴力

  那么该如何预防和化解家暴呢?王彦玲建议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调整。

  1.调整期待值

  以邀请的姿态进行交流,达到有效沟通。有调查表明八成离婚夫妻对对方期望过高,夫妻双方往往将自己的希望当做对方的应该。当然降低期待值并非降低标准,而是在肯定自己需要的同时肯定对方的付出,并尝试着将自己的希望平和地表达出来。

  2.善意解读对方行为

  可以每天花30分钟,回忆结婚初期或恋爱时美好时光,多想

  想伴侣的优点,以及自己在婚姻中的不足,善意解读对方的行为。当人以幸福的镜子去关照现实,总能找到幸福的点滴,懂得发现幸福所在,才是最好的态度。

  3.冲突是交流的好机会

  冲突是双方沟通交流、解决问题的好机会。但是首先一定要注意避免用攻击性语言;其次,双方可设定敏感词,当触及某方面词句,即刻暂停,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另外,当情绪过于冲动时,双方都可适时离开,避免产生暴力。很多家庭暴力属于激情暴力,只要缓和片刻便可避免。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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