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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出租车新规征集意见:半数支持私家车当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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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新规征集意见:半数支持私家车当专车
发表日期: 2015/10/27 9:48:34 阅读次数: 454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昨天(26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出租车改革方案半月以来的征求意见情况。据统计,本月以来共征集社会意见3220件,涉及专车是否应该纳入行业管理、出租车新老业态数量调控等十类问题。

  其中备受关注的涉及私家车能否从事专车经营问题,目前支持和反对意见各占一半。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根据交通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多数意见”支持现有改革方案,并给出更加具体和细致的建议。

  什么车能当专车最受关注

  10月10日,交通部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截至10月25日18时,半个月来,交通运输部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函和电话等多种渠道,共收到各类意见3220件。

  据交通部介绍,提出意见的有乘客等消费者代表,有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专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有传统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和“专车”平台企业等经营主体,也有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等管理人员,还有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群体。这些意见和建议,有的是赞同和支持,有的是批评和质疑。

  经初步汇总梳理分析,意见主要集中在十个方面,专车属性、数量管控、传统出租车改革、专车标准、燃油补贴、驾驶员权益等问题受到关注比较多。其中网约车条件和标准、专车是否纳入出租车行业管理最受关注,分别占比18.6%和18%。公众最关心到底什么样的车能当专车。

  半数意见支持私家车当专车

  据介绍,车辆条件和标准问题是公众意见反馈最为集中的内容,有600条意见与此相关,占比两成。具体围绕网约车车辆性质、报废年限、车辆标准和运营条件等方面。在针对私家车能否从事专车运营中,赞同和反对意见基本持平。

  根据暂行办法,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且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暂行办法公布后,业内人士认为这会将私家车拒之门外。除去取得出租营运资质外,8年报废会让很多兼职驾驶员望而却步。

  据交通部介绍,目前对于网约车车辆性质和报废年限等问题,赞同和反对意见基本持平。赞同征求意见稿规定的人认为,营运车辆与私家车在车辆保险、检测、驾驶技能等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应严格禁止私家车从事网约车经营。网约车和巡游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两个类别,都是营运车辆,应当实行8年报废政策。也有的人建议,在保证营运性质基础上,应结合网约车特点适当延长报废年限,建议结合年限和行驶里程综合确定。

  反对意见认为,私家车从事运营符合共享经济潮流,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就业,应允许私家车不改变车辆性质从事经营。

  “多数意见”赞同出租车改革新规

  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十类意见中大多数意见支持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在上述问题上的规定。就网约车与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问题,70%以上的意见认为,从保障运营安全和新老业态公平竞争考虑,应当规定网约车驾驶员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就价格管控问题,多数意见认为,出租汽车运价应从严管理,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就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大多数意见认为,应当落实好平台主体责任和安全保障机制,目前“专车”公司利用“四方协议”规避法律责任,侵害乘客权益。

  北青报记者发现,“多数意见”支持的表述与目前交通部出租车新规规定的大体一致,只是就细节和具体措施提出意见。不过对于专车是否应该纳入新业态管理,交通部并未公布支持和反对的具体比例。

 

 

 

信息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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