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公布8起人民法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主持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一带一路”建设司法保障的国际公信力;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工作指导、组织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能力与水平。
据悉,指导意见出台是最高人民法院经过研究,对目前法院在处理涉“一带一路”相关法律案件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提出的指导性意见,随着“一带一路”不断深入的实施还会有新的问题产生出来,最高人民法院还会根据情况的变化,根据“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的司法需求再进行研究,将来也许可能是有司法解释,也普遍有典型案例,只要能够指导人民法院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最高人民法院都会及时地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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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一带一路”司法保障情况
公正高效司法 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
准确适用国际条约 依法支持当事人选择准据法
完善海上货损赔偿规则 有效规范国际航运秩序
依法及时分配船舶拍卖款 保障海上丝绸之路畅通有序
准确理解公约条款 明晰国际航空运输纠纷裁判规则
尊重当事人仲裁意愿 推动仲裁国际化
严格把握保函欺诈标准 维护国际金融秩序
切实履行司法协助协定 依法承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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