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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北京:7月1日起实施境外游客离境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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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1日起实施境外游客离境退税政策
发表日期: 2015/7/1 8:11:56 阅读次数: 706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7月1日起,北京市将作为全国首批城市,率先面向境外旅客实施购物离境退税政策,退税门槛为500元人民币,退税率11%。首都机场T2、T3航站楼的海关核验机构和退税办理中心已准备就绪。

  根据政策,7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同一人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即可申请退税,退税率为11%,政策规定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目前,北京已设有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86家。

  据介绍,目前首都机场T2、T3航站楼的海关核验机构和退税办理中心已准备就绪。北京市海关副关长樊堃介绍,境外旅客对所购物品退税时,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提交退税物品、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以及个人的身份证明。“对旅客交验的退税物品与申请单所列相符者,海关在申请单上予以确认、签章,交予旅客办理退税手续。”

  据了解,离境退税政策既是国际通用法则,也是发达旅游国家和城市吸引境外旅客的重要手段。目前,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建立起离境退税体制。

 

 

 

信息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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