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杨维汉、陈菲)8月1日起,《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等一批新法新规正式实施。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该办法对网络游戏的游戏内容、经营方式、运营资格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系统的规定。其中特别规定了网络游戏用户进行实名注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向社会主动公开三类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反映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实名制和审查制,“网游”管理防沉迷拒低俗
新法:《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文化部
肩负治理、引导网络游戏产业发展重任,《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盛传已久的网络游戏实名制,随着《办法》的实施真正“落地”,这也是该法的“亮点”之一。
《办法》有三款涉及实名制的规定,分别为:注册时需实名认证、交易服务绑定与用户注册信息相一致的银行账户、发生纠纷时身份认证后可要求举证。虚拟财产被盗引起纠纷,一直是实践中的难题,《办法》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相关规定的实施,将为用户提供安全保障,保护玩家虚拟财产。同时,提高了准入门槛,让行业更规范。更重要的是,能对未成年人迷恋网游起到遏制作用。
实名制将与防沉迷系统共同构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屏障。据了解,将有相关系统与实名制实施相配套:一是注册系统,玩家需提供身份信息;二是面向社会的查询系统,家长可查询到孩子在玩哪些游戏及在线情况;三是认证系统,与公安部门配合对注册信息进行认证。防沉迷系统将会根据身份信息识别未成年玩家,并对其在线时间、虚拟收益进行限制。另外,按照规定,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还应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但有资深网游玩家表示,实名制会带来副作用,容易造成身份资料泄露。另一方面,也有观点认为实名制防止成年人网游成瘾的作用有限,并很可能因实施不到位变成“鸡肋”。
《办法》另两大亮点,就是实施内容审查制度和限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营销手段。相关规定旨在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和保护未成年用户。《办法》规定,将实施前置的内容审查制度,这意味着所有运营企业运营的游戏,在公开发行前必须提交文化行政部门或其他部门审查。并且,将对游戏内容进行全面的、实质性的审查,包括网络游戏故事背景、情节语言、地名设置、任务设计、经济系统、交易系统、生产建设系统、社交系统、对抗功能、角色形象、声音效果、地图道具、动作呈现、团队系统等方面。上述游戏内容如发生变动,还应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这样的规定,将会大大杜绝目前网络游戏大量依靠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低俗内容吸引用户的做法,网络游戏运营企业靠“低俗”的圈钱做法将会得到遏制。
特别是,网游中的“强制对战”或随机抽取诱导消费的方式将不复存在。后者为游戏运营企业司空见惯的营销手段,此次被明令禁止,以免这种带赌博性质的“陷阱”,让用户在不警觉的情况下财产受损。
医疗服务,消费要“明白”
新法:《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颁布单位:卫生部
“看个感冒,花个五百一千,费用让人莫名其妙。做检查,费用清单像无底黑洞……”这样的抱怨并不鲜见。“生不起病,吃不起药”是医药费畸高背景下大众的真实写照。旨在促进医疗收费将更明了、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将更透明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下称《试行办法》)于8月1日实施。这意味着,医疗卫生服务单位须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医疗服务收费,要让人“明明白白”。
《试行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服务单位需向社会公开三类信息,即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反映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试行办法》还特别规定,医疗服务中患者使用的药品、血液及其制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情况,应向患者或其家属提供公开查询服务;需要事先告知信息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相关信息,应主动告知患者或其家属。例如,患者接受重症监护、CT检查或价格在千元以上的“高价”诊疗服务时,需签署规范的知情同意书。需签知情同意书的项目还包括:患者接受的超声、造影、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CT)、核磁共振成像(MRI)等主要辅助检查项目及其收费标准等等。
《试行办法》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书面形式依法向医疗卫生服务单位申请获取涉及其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同时强调,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若出现不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服务对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等情况,将受到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医疗卫生服务单位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新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义务兵现役服役期限为2年
颁布单位: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由2010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2010年3月29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共51条,分为总则、士兵的服现役管理、士兵的军衔、士兵的奖惩、士兵的待遇、士兵退出现役、附则等7个部分。
条例规定,现役士兵是依照法律规定,经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并依照本条例规定被授予相应军衔的义务兵和士官。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履行兵役义务,必须经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士兵服现役的时间,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
条例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也可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新入伍的士兵,必须经入伍训练;专业技术兵必须经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培训;班长必须经3个月以上的集训。
消息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