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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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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4/9/10 14:45:18 阅读次数: 696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10月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大气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qf@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

 点击查看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说明

 

 

 

消息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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