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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羊城晚报:莫让“假减保”成“越狱”的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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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莫让“假减保”成“越狱”的暗门
发表日期: 2014/8/24 21:44:27 阅读次数: 703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美国电视连续剧《越狱》在中国曾经风靡一时。剧中主人公为了越狱,不知道经历了多少的周折和苦痛。对这样波澜起伏的剧情,有些人看了之后可能会感到不屑——他们是轻易就能获得假释、减刑和保外就医的罪犯。
 

  南方周末记者最近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保外就医全国复查中,有18名厅官被送回监狱。其中包括有“三湘第一女巨贪”之称的湖南建工集团原副总经理(副厅级)蒋艳萍,2003年获死缓,9年后保外就医;原湖南工业大学校长张晓琪(正厅级)被判无期徒刑,获刑后未交付执行,“一直在社会活动”;被判死缓的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正厅级)在狱中5次获减刑,2006年被保外就医1年,后连续7年续保……

  记者调查的目标是重新入狱的犯案厅官,是针对性的调查,不具普泛意义,因为在厅官之外,还有多少犯人“通监越狱”,还有多少犯人以各种名堂提前出狱后没有“回炉”,都不在调查中显示。

  在广东,就有两个人们熟知的案例: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2009年因滥用职权及受贿罪获刑10年,他买通看守所长及法医等人出具假报告,在宣判同时被允许保外就医。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2007年因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服刑6年后靠假立功获假释出狱,现在已去踪难觅。

  通过假释、减刑、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这种“假减保”手法让犯人逃避坐监的惩罚,已成不可小觑的司法腐败。无论是大贪官、大恶棍还是重大经济罪犯,他们往往都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凭着这个经济实力,有的人能够轻而易举地打点各个环节,找到“越狱”的各种暗门,从而把监狱变成客栈,在里面象征性地呆些时日就重获自由了。

  打造这种“越狱暗门”的,既有监狱的“掌门人”,也有高官阶的掌权者。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退休警官夏艺凯说:“事实上,监狱机关也从来没能杜绝各种不正常的打招呼。上海首富周正毅‘二进宫’案,就是公开报道过的最典型的案例。”

  犯了重大罪行却无需经受牢狱之灾,极大降低了犯罪成本,也极大减轻了法律的威慑力量。对那些正在作案和准备作案的贪官污吏、经济犯罪者和黑社会头目来说,这样的罪而不罚和罪而轻罚,无疑是一种潜在的鼓励。

  为了防止“假减保”被滥用,中央政法委今年下发了“五号文件”,要求对被判重刑的职务犯罪、涉黑犯罪、金融犯罪这三类罪犯,从严把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标准,并展开了清查行动。最高检的通报称,截至5月底,已建议将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247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就包括副厅级以上职务犯罪的18名犯人。

  所谓“暗门”,它必须在光线不达之处才能发挥作用。要堵住“通监越狱”的暗门,最有效的办法显然是司法独立、司法公开和司法监督。若能把“假减保”的原因、理由、提出者与批准者等等都进行公示,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评议和监督,那么当发现“假减保”有问题时,因为整个过程历历在目,倒查起来就能避免许多晦暗了。

  如今,上层一方面在抓贪反腐,一方面也注意到罪犯的“归宿地”监狱,试图在首尾两端扎紧篱笆,显示了反贪腐的决心。但反贪毕竟是后置式行动,而前置式的行动是防贪,这就需要把“篱笆”升级上制度的层面。

 

 

 

消息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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