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解读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三大“药方”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解读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三大“药方”
发表日期: 2014/8/8 11:45:02 阅读次数: 842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给守信者“点赞” 把失信者“拉黑”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三大“药方”解读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就着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做出明确规定。有关人士表示,《意见》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水平开出三大“药方”。

    “药方”一:“全覆盖”——建立起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

    “医生的诚信是治病救人、会计的诚信是不做假账……”常年抢救危重病人的北京医院ICU科医生何清对诚信话题深有感触。他说,社会要确保良性运行,离不开个体对诚信的约束,更离不开国家层面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意见》指出,积极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依法收集、整合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庆钰表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源自社会诚信意识淡薄、恶性失信事件频发,而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将从制度上为助推诚信建设开出一个“药方”。

    《意见》提出,力争在2017年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

    “《意见》不仅制定了‘路线图’,还给出‘时间表’,这为下一步整合现有征信平台,由此构造守信的激励机制和背信的压力机制打下基础。”马庆钰说。

    “药方”二:“重教育”——突出企业主体、抓好服务人员诚信教育

    “企业的失信、失德、失范带来的不仅是自身名誉的损害,更会给整个社会日常生活带来直接的伤害。”锐智电气(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明建说。

    《意见》指出,抓好企业主群体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他们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环境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建立信用管理流程。

    王明建认为,《意见》强调要“突出企业主体诚信教育”,这是当前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突破点之一。

    “公共服务人员与老百姓联系最为紧密,其诚信度是社会整体诚信程度高低与否的重要标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客座研究员邵诗洋说。

    《意见》提出,公务员、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以及社会中介服务人员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他们的诚信言行对增强人际互信具有重要影响。

    邵诗洋认为,《意见》特别针对公务员、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以及社会中介服务人员提出诚信教育的要求,对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这无疑抓住了诚信体系建设的“牛鼻子”。

    “药方”三:“红黑榜”——建立健全激励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

    “关于各种不诚信,不是头一次听说。饭店,有人在用地沟油;捐款,不一定能交给最需要的人……诚信,本应是社会交往的基石,却成了当下社会最稀缺的资源。”

    ——这是今年4月,新华社联合新浪、搜狐、网易共同发起的以“为曾经的不诚信,我道歉”征集活动中,一位大学生来信的一段话。

    厦门大学副教授朱至刚认为,当前,将道德的伦理规范与制度的刚性约束结合起来,以制度之力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已成为共识。

    《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在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时,要把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作为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奖励守信、惩戒失信,《意见》还提出,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

    “加强诚信建设,关键在于制度化。只有不断推进形成有利于诚信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我们才能构建一个诚信社会,建设诚信中国。”朱至刚说。

 

 

 

 

相关链接:

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

 

 

消息来源:新华网


上一篇:网络中毒泄密事件屡见 专家称应制定手机安全标准
下一篇:即时通信工具信息服务规定出台后三大社会关切分析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