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评论:立法允许街头摆摊是追求双赢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评论:立法允许街头摆摊是追求双赢
发表日期: 2014/7/8 13:22:00 阅读次数: 703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在马路上摆摊,虽然为城市管理不容,却一直生生不息。在这种博弈甚至经常发生的对抗中,小贩和城管都是一肚子委屈,这一两难问题纠结多年。近日,广东即将立法允许街头摆摊的消息,似乎给解开这个死结带来一线希望。

  该条例草案规定,让街头小贩实行定时定点摆摊,划定一个区域,收取一定费用,集中管理。这一地方法规,之所以成为昨日热点,在于其从法律上承认了小商小贩的合法生存权,是化堵为梳的理念变更。城市对小贩的宽容态度值得肯定,但如果说,凭一张登记卡就能很快终结“游击战”,破解小贩城管“对峙”难题,恐怕过于乐观。

  首先看“划定区域”管理。如果这个区域偏远,不利于做生意,小贩还是会“打游击”;其次,如果费用过高,小贩仍然会不愿意接受“招安”;其三,对区域内的小贩进行规范,而区域外的小贩依然走街串巷,利润差也会让区域内守法的小贩有“逃离”可能。毕竟,小贩数量太多,没有容纳进来的又该如何应对?立法是纸上的,让纸上法律化解现实矛盾,路还很长。

  城管和小贩在街头频起冲突的根源在于,城管要秩序,小贩要生存。他们之间真的无法和谐吗?一些国家和城市的成熟管理经验已经说明,小贩并非天生就是市容的“疮疤”,管得好也可以成为城市风景。如果疏导可以实现执法者和小贩在街头的和谐共存,不是值得一试吗?广东立法的亮点就在于,政府搭台、小贩唱戏,再配以管理,只不过这个步子可以再大一点。一条路走不通,就得换条路试试。在承认小贩存在合理性的同时,用法律和管理智慧实现双赢,这应该是广东立法带给其他城市的启示。

 

 

 

消息来源:金陵晚报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七批指导性案例
下一篇: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