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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最高法:毒品犯罪案凡符合死刑条件者坚决依法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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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毒品犯罪案凡符合死刑条件者坚决依法核准
发表日期: 2014/6/26 20:27:10 阅读次数: 478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今天是第27个国际禁毒日,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的有关情况。最高法院表示,对于严重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等依法予以严惩。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核准,确保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 

  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近年持续增长 

  据统计,从2007年-2013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的数量以及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的人数一直在持续增长,案件数从2007年的3.8万件增加到2013年的9.5万件,年均增长16.3%,犯罪分子人数从2007年的4.3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9.9万人,年均增长14.8%。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犯罪案件中的比例从2007年-2013年这几年也有变化,2007年毒品犯罪占全部刑事犯罪的比例是5.34%,到2013年这个数据已经上升到9.98%。 

  各级法院从严惩治毒品犯罪 

  2007-2013年毒品犯罪案件适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的重刑率总体为27.28%,始终高于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十几个百分点。并且在毒情相对比较严峻的地区,比如西南地区,在东北部分省份,重刑率还要高。特别是云南的重刑率这几年一直在高位徘徊。2012年云南省对毒品犯罪的重刑率达到83%,2013年仍然达到78%。 

  走私、制造毒品犯罪呈加剧态势 

  从毒品犯罪来源来看,毒品一部分从境外的毒源地入境,另外一部分是国内制造,无论是走私还是制造毒品,从案件数量上看都在逐渐地加剧。 

  零包贩毒的毒品犯罪呈现逐渐增长态势 

  受这几年毒品消费市场持续膨胀的影响,零包贩毒、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案件数量增长比较迅速。据统计,零包贩毒案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总量的70%左右。零包贩毒虽然是毒品犯罪下游的、末端的环节,但是直接导致毒品进入消费领域,所以零包贩毒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 

  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死刑条件坚决依法核准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指出,在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中,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整体从严并突出打击重点,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多年来始终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 

  2014年1-5月,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180件,同比增长30.19%;审结37186件,同比增长31.1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39762人,同比增长27.3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9168人,同比增长23.21%。 

  孙军工强调指出,对于严重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依法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核准,确保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同时,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审判工作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予以区别对待,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国际禁毒日】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联合国将今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确定为“希望的信息:药物使用障碍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 

  1987年6月,联合国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关于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抵御毒品的危害。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将每年6月26日确定为“国际禁毒日”。 

  吸毒和贩毒不仅威胁健康,还威胁着全球稳定和世界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有资料显示,毒品每年造成约20万人死亡,其中多数是年轻的使用者。

 

 

 

消息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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