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开宗明义地规范了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当然也规定了信访人的信访秩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正佳表示,信访秩序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信访秩序要靠信访人、信访工作人员共同来建立和维护。
据介绍,条例强调信访群众一定要逐级地表达诉求,不能越级,而且须到有承担相应事权的国家机关去信访。同时,条例也规定没有事权的国家机关不得受理有关的信访事项,即使上级国家机关接收到有关信访请求,也须将有关信访件转交到下一级有事权的国家机关去依法办理。
“信访事项的提出,我们作出了规范。比如5人以上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一般应当采用网络、书信、传真等形式,确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金正佳说,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首先是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另外,条例还明确了信访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特别是要求信访群众在信访过程中要遵守法定的秩序和有关规定,不得妨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妨碍他人合法权益。
为畅通信访渠道、让群众更容易信访,条例的一大特色是强化了网络信访。记者了解到,条例突出国家机关对信访人的服务,对联合接访工作平台、国家机关公开信访渠道信息、信访绿色邮政通道、下基层听取意见和接访、提供信访咨询服务、信访信息查询与共享、当地国家机关代信访人向上级国家机关转送信访事项、多人走访的预约等内容作了规定。
条例规定了信访人可以随时查询进度,并规定了在网上办理信访的时效,“超过了这个时间的规定就要追究责任”。金正佳说,这些都是为了广开信访渠道,方便信访当事人进行信访活动,有一些制度是第一次以法规的方式提出来。
在强化信访工作责任与监督方面,条例要求首办单位工作人员应该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争取初信初访就能解决问题,不容许推诿、敷衍。对于有些信访事项涉及需多个单位共同处理的情况,为预防部门间“踢皮球”,条例专门建立了主办单位办理责任制。
条例还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制。“倒查责任制主要涉及一些重大的信访问题,从产生问题的根源上去追究责任。这也是在调查研究、审议条例过程当中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方面,倒查责任制就是要从产生问题的根源上去追究责任。”金正佳说,条例还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信访人人身自由,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消息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