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化妆品中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有关问题进行专家论证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化妆品中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有关问题进行专家论证
发表日期: 2010/10/26 21:06:18 阅读次数: 1018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6日称,围绕有关媒体报道香水等化妆品中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有关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召开了由相关专家参加的论证会。

  据介绍,专家们收集了国际权威机构有关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安全评估资料,并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目前国际权威机构对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安全性问题认识不一致。

  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认为,目前尚无足够证据表明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化妆品中存在安全问题,所以对该类物质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未作限制要求。欧盟规定化妆品中禁止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中的某些物质,对其他物质没有限制要求。

  中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有关规定与欧盟的规定是一致的。

  专家们指出,国际上相关的科学研究表明,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包括多种物质,广泛存在,各种物质的安全性也存在一定差异。

  专家们一致认为,化妆品并不是人类接触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主要来源,其是否影响人体健康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评估。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企业对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物质进行评估,并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加大市场抽检力度,一旦发现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以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安全。

 

消息来源:新华网


上一篇:适用的外国法律由谁查明 我国拟立法予以明确
下一篇:博士后仿制昂贵进口抗癌药受审 自称为救人命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