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江门多位药店店主近日向媒体反映,自去年10月开始,当地要求很多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变更升级为企业。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变更升级?看似惠民的政策为何会引发民意反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个体户由于管理模式单一、没有法人地位、法律行为能力受限等,做大做强的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管理方面一般更加严格和规范。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对于我国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有积极意义,所以政府在积极鼓励推动。
记者了解到,浙江、江苏、广东等很多省份都在实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上海市专门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对变更升级作出了具体规定。
以前,个体工商户必须关掉、歇业、注销之后再重新设立一个企业,经营活动肯定会受到影响。但优惠政策实施后,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过程实现了无缝对接,相关手续费得到减免,升级为小微企业后,还可以享受到国家对小微企业在税收、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升级优惠政策让很多个体工商户受益,浙江的梅望春就是其中之一。“以前谈生意时说自己是个体户,对方就会觉得你信誉度不高,损失了不少订单。现在底气完全不一样了,可以名正言顺地参加市政招投标了。”
如此的惠民政策,为什么在广东江门却引起商户的不满?升级优惠政策是否强制成为问题的关键。因为担心转为企业后的税负和管理成本会增加,一些个体工商户暂时不愿转企,但江门工商部门却规定,不升级就不能通过年审。
刘俊海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尊重企业自身的成长规律,允许大家自由选择。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各种经济组织形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个体工商户虽然规模小,但它在交易安全方面就很有优势,因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体工商户中也有百年老店,所以凡事都不要拔苗助长。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在于引导和调控,适度的引导加之优惠的政策,无疑会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但如果手伸得太长,管得过死,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消息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