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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我国近七成垃圾焚烧厂未公开排放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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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七成垃圾焚烧厂未公开排放监测数据
发表日期: 2013/4/23 20:12:32 阅读次数: 1651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今天下午,自然之友等民间环保组织联合发布《122座在运行垃圾焚烧厂信息申请公开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我国正在运行的垃圾焚烧厂存在信息缺乏主动公开、数据难以获悉、污染物排放超标等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国大部分城市相继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焚烧作为垃圾末端处理方式的一种,也日益受到各级政府的青睐。有专家预计,到“十二五”末(2015年),中国垃圾焚烧厂将超过300座。垃圾焚烧厂的建设提高了垃圾处理的速度,但其伴随的环境污染、人体健康、公众抗议等问题不容忽视。

  《报告》公布了环保组织2012年对全国122座垃圾焚烧厂申请信息公开结果。对申请结果的研究分析显示,垃圾焚烧厂信息缺乏主动公开且难以获悉:提出申请的76 个市/ 区级环保局中,共45 个环保局给予回复;122 座已运行的垃圾焚烧厂,只获得42 座排放监测数据。此外,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超标现象屡见不鲜。排放标准有待提高。

  《报告》指出,环保部门提供的监测信息大多数不完整,落实信息申请公开效率低且程序复杂,严重影响信息公开的回复效率。

  据了解,我国仍然采用2001年《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新的污染控制标准迟迟未出台,旧的标准显然落后于欧盟标准,在二恶英浓度限值上相差10倍。环保组织认为,即使焚烧厂严格履行污染控制标准,环保部门依法监管垃圾焚烧厂运行,并积极公开相关信息,还不足以保证垃圾焚烧厂的污染排放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加快新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出台和执行,成为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空气污染严格控制的必须。”上述环保组织有关负责人作出建议。

  结合上述背景及自然之友、自然大学及焚烧厂周边居民的信息申请实践经验,多家国内环境保护组织就此发出《加强垃圾焚烧厂污染物信息公开和监管倡议书》,呼吁从以下几点着手,推进垃圾焚烧厂的清洁运行:1、加快新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出台和实施。2、加强对垃圾焚烧厂监管与惩罚力度。3、鼓励公众参与垃圾焚烧厂的监督。4、政府部门加强信息公开的内部建设,确保有效执行。

  倡议指出,垃圾焚烧的污染控制工作离不开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否则将流于形式,甚至走向弄虚作假。公众参与、公众监督的前提之一就是获得有关垃圾焚烧厂运行的各种基本信息,尤其是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

  环保组织认为,通过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信息公开与监管,严格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能够推进垃圾焚烧厂的清洁运行,突破对污染企业的监管缺失问题。最重要的是,严格控制标准和监管,将垃圾焚烧厂的运行情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能不断提高垃圾焚烧厂清洁运行的动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众的质疑和反对。

  此次发布会上,环保组织还在线向住建部申请公开“《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级评定的通知》建城容函〔2012〕17号文件”涉及的评审专家名单、具体评级标准体系和用途;向北京市环保局申请“2012年运行过程中北京市环保局对北京市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气体排放、飞灰、炉渣、垃圾渗滤液的监测数据和处理报告”。

  这也预示着民间环保组织2013年新一轮垃圾焚烧信息公开申请全面启动。

 

 

 

消息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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