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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中国烟草控制规划发布 公共场所禁烟无立法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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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控制规划发布 公共场所禁烟无立法引争议
发表日期: 2013/2/25 8:08:34 阅读次数: 637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近日,工信部、质检总局等八部门发布《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确定了今后三年我国吸烟率降低的目标以及采取的措施。但是这一规划的出台非但没有得到业界的赞同,反而招来专家们的一片质疑。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原副主任杨功焕的介绍,在整个规划当中有一些积极的元素,比如要广泛的禁止烟草广告的促销以及赞助,而且在推动地方加快公共场所禁烟立法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不过总体看,这个框架的规划是由烟草业控制的,敷衍应付《公约》(《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的规划,故意弱化了在整个烟草过程当中的一些任务,缺乏执行力。特别在烟草加税加价,烟盒包装以及烟草成份披露方面违背了公约精神。

  著名的控烟专家吴宜群认为,在中国控烟规划制定的过程当中,争议最大最激烈的就是关于在烟草制品包装上放不放图形警示的问题。在国外,烟盒上都会印上一些烂掉的肺、烂牙以及骷髅头等一些触目惊心的图案,让人看了会感觉到不寒而栗,对吸烟就会产生一些恐惧感。但是我们国家烟盒上的文字,只有两句,"吸烟有害健康"或者是"尽早戒烟,有益健康",而且字体很小,印到包装的下面,遮遮掩掩。这个规定其实并不符合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实施细则中,要使用图形方式健康警示并且至少占到烟盒正面以及背面面积50%的要求。

  国内香烟生产企业在包装设计上也是内外有别,采用两种路子,同一个品牌的香烟在国内销售时就会参上这种非常优雅漂亮的外包装,但是在国外销售就会印上符合国际公约的辅助警示图案。遗憾的是,这个问题在中国烟草控制规划当中仍然没有根本解决的迹象,而且根据规划描述,在2016年前都不可能采用这种图形警示。

  很多医学和法学界的人士表示,出台这样一个规划只能进一步表明,这个规划在一些具体的行动目标落实上缺乏执行力,而且这个规划也是一份敷衍了事的规划。

  这份规划也提到了未来三年烟草控制的九项任务。比如在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方面,要健全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法规,评估我们国家整个公共场所控烟法律法规的实施成效,研究制定全国性的公共场所禁烟法律法规,推动地方加快公共场所禁烟的立法进程。加快构建多部门综合控烟的政策体系。

  加大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

  "加大一些执法力度,继续完善"这样的词汇不断出现,这样的政策也被质疑制定的不够彻底,是缺乏执行力的。比如,我们提出加大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执法力度,但是目前已经有不少地方做了公共场所禁烟立法,但是很少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受到处罚,缺乏具体有效的处罚措施和执行力度。而且目前在规划当中也没有提出将全国性的公共场所禁烟法律法规加入到立法的进程,仅限于在地方实施。所以对于公共场所禁烟来说,缺少了全国性的有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会有很强的执行力。

  之所以出现法规不够彻底的原因,控烟人士杨功焕认为,实际上问题出在我们国家目前的体制问题,因为控制烟草的主管部门跟烟草生产是同一个主管部门。由烟草业和烟草专卖局来参与制定的国家控烟规划,整个制定和实施是行不通的。这份规划也被认为是敷衍国际公约要求。

 

 

 

相关链接:《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

 

 

消息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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