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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各国依法监管互联网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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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依法监管互联网面面观
发表日期: 2013/1/6 9:43:17 阅读次数: 3686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法国】

       在法国,网络安全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12年7月,法国参议院公布的伯克勒报告,将网络安全称为“世界的重大挑战,国家的优先问题”。

  2008年公布的《国家安全与防卫白皮书》,也曾把网络信息攻击视为未来15年最大的威胁之一。面对日益增长的网络威胁,白皮书强调法国应具备有效的信息防卫能力,对网络攻击进行侦查、反击,并研发高水平的网络安全产品。在白皮书倡议下,法国于2009年7月成立了国家级信息安全机构——国家信息系统安全办公室。这是法国逐步加强信息系统保护能力的重要一步。

  该部门设立了24小时网络防卫中心,加强对重要行政机关的网络安全警戒,并对信息攻击来源进行侦查,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防范措施。一个名叫“兰波”的安全电话网络,确保法国4500个重要的公共机构和应急中心之间进行信息交流与保护。而部际安全内部网则保证了加密文件的实时共享,是政府处理危机和紧急事件的可靠工具。国家信息系统安全办公室还研发了信息隔离机制,在同一台机器上同时处理公共信息和敏感信息。除此之外,该部门还向运营商、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网络安全咨询和建议。

  据法国《观点》杂志报道,2011年法国有超过1000万人成为网络犯罪受害者,经济损失高达25亿欧元,比上一年增加了38%。除行政机关外,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也都受到信息攻击和网络犯罪的威胁。

  近年来,法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成立专门机构、应用新技术等综合手段管理网络。首先,多项法律相继出台,如《互联网创作保护与传播法》和《互联网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法》、《数字经济信心法》、《国内安全表现规划与方针法》等。其中许多措施,专门针对网络犯罪。如要求网络运营商对含有非法内容的网站进行屏蔽,并对盗用他人网络身份从事犯罪活动进行严惩。

  其次,法国还成立了多个部门,负责网络调查和安全。司法系统内成立了专门打击网络犯罪的部门,该部门扮演网络警察的角色。此外,还成立了负责技术痕迹和信息处理的警察部门,并在大区级司法机关配备网络犯罪调查员。在技术层面,内政部设立了非法网站信息平台,网民可以匿名举报有违法信息的网站。在警方确认信息违法后可对信息发布者提起诉讼或予以拘留。

      

       【荷兰】

       网络社会是真实社会的重要外延,同样需要遵守真实社会的基本法律准则。荷兰在网络管理中有一个典型案例。有网民在该国某大型论坛上“吐槽”某公司用虚假广告,引发舆论对该公司的强烈不满,随后该公司向法院上诉,认为该网站和网民涉嫌诽谤,并要求网站提供这些网民的身份信息等隐私。荷兰法院驳回该公司上诉,称由于其广告虚假,网民的做法是正当合法的。只要网民没有侵犯他人权利,其言行就应当得到保护;相反,如果网民存在诽谤或犯罪行为,荷兰执法机构在严惩不贷的同时,也会根据网络社会的特点,保护受害人和嫌犯的网络隐私。

  荷兰曾在2011年底通过一项隐私法,其中规定将嫌犯照片或视频放到网上的做法为非法行为,被发现后可处以高额罚款。

  荷兰信息保护局局长认为,高额罚款将保证人们的隐私权得到尊重。“如果我询问他人的信用卡号码、姓名和卡背面的安全码,他们一定会感到吃惊并拒绝,但这些信息却被越来越多地储存在缺乏安全措施保护的地方。”“我们希望拥有对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人处以罚款的权力。我理解人们说:‘我们有犯罪分子的影像,我们希望他们被抓住。’但这是警方和司法部门的工作,而不是通过个人自助的方式在网上给某人戴一个示众的枷锁。”

  但该法律的通过引起了很多争议。发布犯罪分子视频的某网站表示,这个“点子”将荷兰的法律体系变得更加反民众和亲罪犯。荷兰反儿童性行为网站的创始人也认为,发布照片的做法应该可以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你的孩子被强奸,肇事者却逍遥法外,而你又不能提醒他人。这种做法我是不同意的。”一名警方女发言人称,警方在征得司法部官员许可后可以将嫌犯影像放到网上,但在嫌犯被抓获后,就要删除这些影像资料。

  在荷兰从事网络工作的罗明先生向本报记者表示,荷兰并没有系统的关于网络管理的法律,该国网络管理基于一个个案例。荷兰网络科技非常发达,荷兰警方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技术也非常先进,警方等执法机构完全可以根据IP地址等信息确定网民的位置和身份,不过警方如果要进行此类行动,必须经过司法部官员严格的申请审批。

 

       【巴基斯坦】

       为了规范网络管理,减少网络负面信息对网民,尤其是对年轻人的影响,巴基斯坦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12年9月,一家视频网站因拒绝删除美国亵渎伊斯兰教的电影《穆斯林的无知》,被巴基斯坦总理阿什拉夫下令封锁。

  巴基斯坦官方表示,此举旨在避免更多网民看到这部侮辱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德的电影,平息巴国内人民的愤怒和不满。国外某微博客服务网站2012年5月也因发布亵渎穆罕默德的内容,在巴基斯坦被短暂关闭。巴基斯坦多位媒体人士表示,网络上的内容良莠不齐,加之年轻人的是非分辨能力不强,使得政府有必要进行网络监管,引导年轻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

  巴基斯坦《电信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传播“虚假、伪造、下流和淫秽”的信息。根据美国电子前沿基金会的报道,2012年8月,巴基斯坦电信管理局就曾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屏蔽15个不良网站,因为里面包含大量带有色情和诽谤性质的言论。除此之外,巴基斯坦电信管理局于2011年8月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全面禁止使用包括虚拟专用网络(VPN)在内的加密软件,并责令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在发现用户使用VPN浏览网页时,及时向政府汇报。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防止恐怖分子利用VPN等加密手段进行秘密通信,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监控网络的使用,跟踪网站的浏览情况,及时发现网络上的突发问题和潜在危机,尽快加以解决。

  巴基斯坦国家电视台资深记者、巴《民族报》专栏作家苏尔坦·哈里向本报记者表示,巴基斯坦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国家,文化和信仰相对多元,当前网络上存在一些对于巴基斯坦传统文化和信仰进行亵渎的信息,甚至包含暴力和色情的内容,年轻人的辨别能力较差,是非观念不强,容易受到影响。政府应该过滤和屏蔽不良信息,控制虚假和淫秽内容的传播,利用网络传播积极健康的知识,同时帮助年轻人以求同存异的胸怀和心态,尊重文化的多元性,这样更有利于国家的团结与和平稳定。

  巴基斯坦《每日邮报》总编辑马克东·巴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互联网信息的泛滥会给国家带来严重的影响,有序监管十分必要,中国在此方面成效显著,为巴基斯坦树立了很好的学习榜样。巴基斯坦的网民以年轻人为主体,“应该通过网络监管的引导,以及不良信息的过滤,为年轻人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印度】

         过去十几年,迅猛发展的网络产业为印度经济增长做出积极贡献,但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演变,网络安全隐患日益增多。根据《2012诺顿网络犯罪报告》显示,印度约有66%的成人互联网用户曾经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仅过去一年中,印度网络犯罪受害人数就高达4200多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多亿美元。

  印度网络法规权威专家杜格尔对本报记者表示,按照上述报告的数据计算,印度平均每天约有11.5万人,每分钟80人或者每秒钟超过1人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这是多么惊人的数据,无论政府还是民众必须毫无懈怠地对网络犯罪提高警惕。”

  据杜格尔介绍,印度网络犯罪主要以针对个人和企业的犯罪为主,多为利用黑客技术盗用个人信息、商业情报,甚至进行经济诈骗。近年来,针对大型信息技术系统、云计算、安卓系统以及其他数字生活终端的网络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这种新型网络犯罪将为印度政府及企业带来更大挑战。

  通过采访,可以发现不少印度民众已经意识到新型网络犯罪的危害性。在新德里一家外资银行工作的普拉克对本报记者说,曾经有几位银行客户在使用智能手机时不幸遭遇“钓鱼”网站危害,导致身份信息失窃,并造成财产损失。“我认为,不仅政府需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以应对新型网络犯罪,有力打击犯罪分子,还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处处防范,以免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

  印度政府正在不断加强从政策立法到技术创新的网络监管手段,直面网络安全问题,尤其是新型网络犯罪。从政策法规上来说,印度是世界上为数不多专门为信息技术立法的国家之一。印度政府早在2000年就颁布了《信息技术法》,并在2008年孟买连环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迅速修订该法案,将移动通信纳入监管范畴,并加强对网络运营商和个人用户进行“适当和有效”的管理。

  2011年,印度政府再次修订《信息技术法》,重点加大对网站的规范管理,并规定印度政府有关部门有权查封可疑网站和删除违规内容。目前,印度政府正酝酿将时下正热的社交网络和云计算等内容写入法案,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此外,印度政府还成立了印度数据安全委员会,专门针对日益增多的网络数据安全问题提供权威监测和管理方法。随着印度信息技术外包产业的不断升级发展,以及网络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运用,数据安全保护面临极大挑战。据统计,印度外包产业2011财政年度产值已达881亿美元,预计2020年可突破2200亿美元,同时印度电子商务迅速壮大,该国电子支付金额已占到支付总额的35.3%。这些产业的发展都将依赖可靠的交易保障,因此数据保护也成为当务之急。

  此外,印度电信部已于日前正式启动建立下一代互联网协议即IPv6的计划,并将成立相应的技术研发中心,希望在未来3年实现由现有的IPv4协议向IPv6的转换。据了解,由于基于IPv4协议提供的互联网地址空间已被耗尽,于是出现了一个地址有多名用户的情况,这对打击网络犯罪带来很大难题。因此,能提供更大空间的IPv6对解决网络安全问题意义重大。

  由此可见,印度政府十分重视网络监管,特别对网络犯罪的惩罚措施也十分严厉。不过杜格尔坦言,当前的法案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也没有与时俱进,因此亟待出台专门的网络安全法。

 

       【西班牙】

       西班牙埃菲社报道指出,现在诸如大量微博同时转发一条事后被证明是内容虚假的消息、博客博主抄袭某媒体的报道、网民在社交网络上肆意篡改名人信息,这些乱象正在网络世界里泛滥,而西班牙法律的应对能力则显得力不从心。

  根据西班牙现行法律,一条网络评论要被认定为侮辱或者诽谤,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发帖者做出这一评论是有意的。而在虚拟世界中,要对发帖者的意图进行判定难度很大。对此,西班牙法律专家纷纷指出,应当针对新媒体的发展修订相关法律,以加强监管。专门研究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律师桑切斯·阿尔梅伊达指出,监管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在网络上哪些是违法的,哪些不是。

  西班牙的互联网普及程度比较高,而使用社交网络的人数近年来也出现了显著增长。据统计,目前西班牙的网民数量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66.4%,而使用社交网络的网民数量占总人口的比例也高达49%。西班牙IE商学院信息系统和技术学教授恩里克·丹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西班牙在网络监管方面最重要的法律是2002年颁布的《信息社会服务法》。除此之外,西班牙政府在2011年年底还通过了名为《可持续经济法最终第二规定》的所谓“辛迪法”。根据该法律组成的知识产权委员会接受任何知识产权所有者就某个侵权网站向其提出的控告。收到控告后,委员会将对网站内容是否构成侵权以及侵权内容是否带来了盈利或者造成了伤害进行判定。如果判定为是,委员会有权要求网站立即删除有关侵权内容。如果网站拒不执行,委员会将申请法院在72小时内做出关闭该网站的判决。根据此间媒体报道,“辛迪法”通过后,关闭一家网站只需7至10天的时间。

  对于网络监管,恩里克指出,他不认为存在超级法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现在的通行法律同样适用于网络。他表示:“偷窃就是偷窃,诽谤就是诽谤,在网络上犯罪与在现实生活中犯罪性质一样严重。”

 

 

 

 

消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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