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公安部下发通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公安部下发通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发表日期: 2012/12/19 7:55:14 阅读次数: 637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随着元旦、春节日益临近,涉及烟花爆竹的事故、案件和违法犯罪活动进入高发期。近日,公安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以“重防范、严排查、打非法、保平安”为主题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要求各地在切实加强运输、燃放安全监管的同时,加强与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主动向生产、经营等环节延伸,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为群众欢度节日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全面排查本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等,加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整顿力度,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形成部门、区域联合联动查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格局。要会同安全监管等部门,切实抓好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工作,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产品,一律不得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一律不得销售和购买,坚决防止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超标、伪劣、假冒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切实保护合法企业权益,保障群众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要切实加强与安全监管、质检、工商、交通运输、商务、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合力。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认真审查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严格落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和燃放作业单位责任,督促其按照技术规程和燃放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提高燃放规格、增加燃放数量。要严格执行禁限放规定,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集中燃放时段,加大重点部位、场所周边动态巡逻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要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燃放规定,教育引导群众购买合格产品、安全燃放烟花。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各地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督导督查,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跟踪督办、落实整改,确保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因烟花爆竹检查整治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辖区发生涉爆事故、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消息来源:公安部网


上一篇:个人信息泄露 网络是重灾区
下一篇:江苏出禁毒新规 房东发现租客吸毒不报告将被罚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