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程序规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程序规定
发表日期: 2012/12/15 8:56:45 阅读次数: 518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局令第3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办法》(国食药监法〔2006〕15号)修订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程序规定》,并于日前印发,国食药监法〔2006〕15号文件同时废止。

 

 

信息来源:食品药品监管局网


上一篇: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急重症药品禁用人工牛黄
下一篇:深圳:行人闯红灯罚款20元 不交钱就“罚站”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