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商务部等六部门将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商务部等六部门将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
发表日期: 2012/9/5 7:57:03 阅读次数: 658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为整顿和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于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

    通知称,当前,一些地方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活动有所抬头,报废汽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环境污染。为整顿和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切实加强报废汽车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商务部等六部门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四大内容:一是全面整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是大力整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三是严厉打击报废和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四是建立报废汽车管理长效机制。

    通知提出,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报废汽车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抓紧出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消息来源:新华社


上一篇:全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讨会在重庆召开
下一篇: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将有据可依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