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将于近期公布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将于近期公布
发表日期: 2012/6/30 11:37:31 阅读次数: 987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近日表示,《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将于近期公布。

  记者获悉,在近日由中国出版协会古籍出版工作委员会主办的古籍整理作品版权保护——《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座谈会上,王自强称,《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是3月31日公布的,由现行的六章61条,改为八章88条,草案公布以后,收到了大概160多个单位的修改意见,其中还包括日本、美国、英国、欧盟和我国台湾地区,政府和产业界的意见。这些意见涉及到八章88条的81个条款。

  王自强说,大家意见比较集中在法律许可和管理方面,如修改草案的46条和60条,第69条,还有78条。其他意见比较零散。他说,修改意见稿第二轮已经完成,估计近期就要公布了。他解释比原计划出稿时间晚了的原因是“意见不断地来,我们一共收到了49个部委,6个教学科研单位,3个司法机关,29个版权行政管理部门,23家中央行业协会包括企业界的意见,1500多个其他单位和个人意见”。

  据悉,在座谈会上,业内人士希望加大古籍整理作品版权的保护力度,建议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条款中增加改编权、注释权、整理权。但王自强认为,改编、注释、整理只是一种古籍整理的方式,不需要强调是一种权利,而且正在修改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已经涵盖了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

 

 

消息来源:法制日报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发布
下一篇:教育部发高招“十条禁令” 严禁违规录取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