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600多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试点破除“以药补医”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600多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试点破除“以药补医”
发表日期: 2012/6/20 9:20:23 阅读次数: 1041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卫生部、国务院医改办、中央编办、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9日举行电视电话会议,在18个省份、311个县市、600多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部署以破除“以药补医”为重点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斩断医药间的利益链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明确了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提出破除以药补医是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

    19日的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应充分借鉴基层医改经验,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财政政策,确保目前启动探索的600多家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要积极探索县级医院落实基本药物政策,完善满足县域医疗需求的基本药物目录,规范药品采购供应。要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取消以药补医,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会议提出,县级医院改革要坚持公益性质,满足县域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使群众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要使群众基本服务需求在县域内得到基本解决,必须提高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水平。会议要求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加强儿科、妇科、精神科、传染科等薄弱科室能力建设为核心;要做好20种重点疾病的服务保障工作,对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疾病,提高县级医院的救治能力;对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疾病,做好筛查工作,建立转诊制度;要建立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技术辐射,开展人才培养和巡回医疗,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服务能力。

    会议提出,要设立特岗,落实补助,吸引城市人才向县级医院流动。坚持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工作,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制度,建设远程医疗、远程会诊的信息化网络,确保所有试点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

    提高医务人员待遇

    “医改医先行”。在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方面,会议提出,要建立健全竞争性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落实县级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加强管理监督。

    会议提出,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水平,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倾斜,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会议要求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改善群众就医感受。要以病人为中心,实行基本医保即时结算,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显著改善群众就医满意度;制订实施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会议提出,所有试点县都要建立健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设立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权益保护;在对县级医院的财政投入中安排专项资金,为试点县级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

    会议要求切实履行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责任。要凝练体现医学本质的职业精神,形成抗击腐败风险的强大动力,坚决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案件,整肃不正之风。

    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

    会议提出,要做好县域医疗规划布局工作,合理确定县级医院结构布局,加强规划对县级医院发展的指导和约束。

    会议要求加强监管,坚决制止医院盲目扩张;履行出资责任,落实符合规划的县级医院基建设备投入政策,坚决制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研究并逐步化解长期债务,使县级医院改革发展轻装上阵。

 

 

相关链接: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 

 

 

消息来源:卫生部


上一篇:食药监局:鼓励社会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下一篇: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实施意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