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转让和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会起草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点击“《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gzgs@csrc.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
中国证监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点击查看附件:《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点击查看附件: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消息来源:国务院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