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银行、铁路、电力、国土资源、物流等领域,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电监会、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近日联合出台了多部“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铁路、电力、国土资源、快递、物流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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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
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安排政府性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 》
银监会就实施农村金融服务“三大工程”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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