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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实施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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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实施意见出台
发表日期: 2012/6/9 8:55:23 阅读次数: 830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8日公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业重点领域,提出要为民营物流企业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

    由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部委联合于近日出台的这份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从事社会化物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快递、城市配送(含冷链)、医药物流、再生资源物流、汽车及家电物流、特种货物运输、大宗物资物流、集装箱、危化品物流、供应链管理、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等重点物流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和国铁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物流合作,提高铁路物流运输服务水平。

    实施意见还提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基础设施领域。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运输、仓储、配送、分拨、物流信息化以及物流园区等领域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商贸功能区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水联运、公铁联运、公水联运等转运中心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建设铁路干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煤运通道和地方铁路、铁路支线、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铁路轮渡及其场站设施等项目。

    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减轻民营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民营物流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民营物流企业融资环境,促进民营物流企业车辆便利通行。

 

 

相关链接: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安排政府性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的通知 

 

 

 

消息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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