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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人民法院首批93名审务督察员即将持证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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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首批93名审务督察员即将持证上岗工作
发表日期: 2012/4/28 15:22:24 阅读次数: 762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最高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员资格培训示范班4月26日在湖北省武汉市顺利结业,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共计93名学员顺利通过考试,成为人民法院第一批审务督察员,不日即将走上审务督察工作岗位正式开展工作。

  记者获悉,审务督察制度是继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等一系列廉政制度措施之后,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推动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法所进行的又一项重大工作制度创新。最高人民法院举办这次培训班,是要帮助即将上岗的审务督察员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全面掌握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和要求,为审务督察工作的顺利启动和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抓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非常重视这次培训工作。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亲自审定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并对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最高人民法院还将于下月中旬举办第二期审务督察员资格培训示范班,并以这两期培训班为示范,委托各高级法院对所辖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审务督察员拟任人选进行培训。在本期培训班上,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的负责同志讲授了《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条文释义及工作要求。培训班还邀请了公安部警务督察部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警务督察和检务督察工作的开展情况,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和审判监督庭的有关同志介绍了立案信访和庭审的工作规范。湖北、四川高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探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的实践经验。培训结束前,最高人民法院还组织全体参训学员进行了审务督察资格考试,并对通过了考试的学员颁发了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作的审务督察证件。

  经过为期四天的认真学习,学员们熟练掌握了督察工作的方式、程序和要求。在结业式上,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的负责同志对这批即将上岗工作的审务督察员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他们充分认识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审务督察工作的目标任务,切实找准审务督察工作着力点,忠实履行审务督察人员的职责,为促进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维护司法公信力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相关链接:

 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负责人解读《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

 

 

消息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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