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我国公职律师试点10年已达4730人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我国公职律师试点10年已达4730人
发表日期: 2012/4/17 9:07:14 阅读次数: 995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自2002年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开展了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目前,全国共有公职律师4730人。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试点实践表明,公职律师作为专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力量,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公职律师广泛参与政府机关的各项决策,严把法律关、政策关,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实效性,提高了决策能力和决策质量。各试点地区公职律师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机关依法施政,保障了政府机关政务活动的高效运行,提高了行政效能。 

  此外,各地公职律师利用了解政府政策出台背景,熟悉相关领域法律专业知识的优势,认真为人民群众指点迷津,讲解法律和政策的适用,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想方设法缓解社会矛盾,在政府与群众之间起到了传声筒和减震器的作用。 

  据了解,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已在中国证监会、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中国银监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交通运输部等13家中央单位顺利开展。

 

 

消息来源:法制日报


上一篇:首例“闯黄灯案”被罚者称罚款没依据
下一篇:我国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欲建监管有力管理体制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