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我国发布新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 限制范围更清晰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我国发布新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 限制范围更清晰
发表日期: 2012/2/28 22:23:12 阅读次数: 1012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记者今天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为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依据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修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新名录明确将燕窝、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包括生鲜奶、酸奶、奶油、奶酪等在内的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也被禁止。

  新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1992 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同时废止。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元平在该局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新的名录整合吸纳了原名录的合理部分,充分借鉴了国外的成功做法,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与1992年版本名录相比,突出了三大变化:

  一是对过去分别发布实施的动物和植物两份禁止进境物名录进行合并,明确适用对象为“旅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二是对活动物、肉类、奶制品、动物源性饲料、蔬菜等物品的限制范围更清晰、更细化;

  三是明确将燕窝、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有机栽培介质、转基因生物材料列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

  在农业部官方网站上,记者见到今天以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告(第1712号)形式推出的新名录,共包括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类三大类16个细名录。其中动物及动物产品类包括除犬、猫之外的活动物,生熟肉类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动物源性饲料、中药材、肥料等;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烟叶(不含烟丝),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有机栽培介质,土壤等;其他检疫物类包括动物标本,菌种、毒种,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转基因生物材料等。

  公告注明两点:其一,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过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其二,具有输出国官方兽医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每人仅限一只。

  据国家质检总局提供的数字,2011 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验检疫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196.5万批、1556.2亿美元,截获各类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3972种,50.02万次,同比分别增长8.35%和24.5%,其中截获禁止进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30.7万批次,增长10.54%。

  2012年1月,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1350 种27475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86种2128次,一般有害生物1264种25347次。

  近年相关数字、信息无不在说明,随着经济发展、贸易往来增多、人员出入境频繁等,出入境生物安全风险不断加大。

  李元平表示,近期,有关主管部门将进一步组织新名录的宣传贯彻执行,以便于境内外民众、旅游团体掌握和遵循,也利于口岸一线执法人员的实施。质检总局在此提醒社会各界遵守规定,积极配合新名录的实施,确保进出境生物安全。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

 

 

消息来源:法制网


上一篇:12部门发文要求大众传媒履行法定广告审查义务
下一篇:邮政局:将严处收寄验视制度不合格快递企业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